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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我的文章人家读来,或有一处疑惑,到底有我无我??
一、有我无我 人们不知其全,于理则也偏颇,如今对于这个“我”字,有两种相反的偏颇之见。 一曰无我,那么且问轮回者是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者是谁??来生报者又是谁??那么“豁达空,拨因果, 莽莽荡荡招殃祸”,“又执涅槃法也者,空虚而无因无果也者,则魔波旬涅槃也”,此又是指何等邪见??那么涅槃四德“常乐我净”,其中的我又是指谁?? 一曰有我,那么且问既然“妄想执着而不能证”,而过去如今咱们皆是妄心在做主,谓之无始无明,那么妄心是不是我??既然我的过去如今都是妄心在做主人,那么且问有我无我??那么“损法财,灭功德,莫不由斯心意识”、“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真如不必希求”、“不必求真”,“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此又是为了避免何等邪见?? 若按我言,妄心是妄我,真心是真我;妄心做主是凡人,真心做主是圣人。真心??咱们以往如今生生世世处于无明之中。妄心??以往如今生生世世在做咱们的主人翁。故而,妄心不息,真心不显,故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圣人??如今你还是凡人,先须做僧人。僧人??以佛教正法为法,才是真正的僧人。剃光头??意根者左右脑,“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才是真正的剃光头。 二、法身如来 法,即不思议。以“不思议”为法,从而自净其意,而证法身。法身者,空也。 以不思议为法,终将歇息妄心;妄心尽息,能所双亡,非空而何?? 故而,诸法无我,即便在修法的过程中种种之所见,也不是真我,以其妄心未尽。 妄心尽时,能所双亡,“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谓之法身,谓之“见相非相,即见如来”。 三、报身如来藏 妄心尽时一切空,真心方得出现,谓之“摩尼珠,人不识,如来藏里亲收得”。 真心便是此摩尼珠,又曰涅槃妙心、真如、芥子。。。。。。。 此真如又含藏着业力,乃是轮回之因,作此见者,则不违因果,也不作断灭邪见。 真心正遍知,一切无所不知,芥子可纳须弥,故而谓之一切皆真心中物,此谓之缘。 而真如本身,谓之报身,受报之身,含藏业力,真心命本,此乃真我,此谓之因。 无明中的我们,种种之所作,并不究竟,终如梦幻泡影,矢尽还堕,而轮回可怖,生死事大。 明心见性之后的我们,则自利利他俱成,谓之成所作。 四、先后 妄心不息,真心不显。 未见如来,那么种种所见皆非如来藏。 未证法身,那么种种所见皆非报身。 先须见如来,才见如来到底藏了些什么嘛!! 而见相非相,即见如来。所以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按此先后之序,则不堕外道。 五、真妄 妄息尽,真方显,此乃正教佛法,因为佛法是为了明心见性。 以妄心,执色身,去修真,此乃外道仙法,因为外道是为了存想固形。 明心见性之后,以真心为因,种种所作,则是“成所作”,自利利他俱成。 无明中之外道,以妄心为因,种种所作,则是“求所作”,矢尽还堕。 故而,一真一妄。 小乘不说果地,也是担心印度外道根深蒂固,故而不说。 大乘拈花微笑,“花”者“华”也,佛教传中华也,故而传此涅槃妙心,故而大乘说果地。 既然说了果地,须防外道已踏踵而至,与外道辨别之要点在于“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之第一义。 比如, 大乘三摩钵提净土宗的念佛,因为思议常借助语言而于心中默议,故而念六字佛名,恰恰可以对治,而使人不思议,则符合第一义。 净土宗的观想,乃是“恰恰用心时,恰恰无心用”,则符合第一义。 而外道的观想,必然于此色身之具体位置观想,执此为实,别修妄念,存想固形,则不符合第一义。 而大乘奢摩他与禅那之法,则形式上也与外道大异,此处则不须论也。 六、不思议 修因自会得果,求果而不得之。故而,“因地不真,果遭迂曲”、“真如不必希求”、“损法财、灭功德,莫不由斯心意识”、“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 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如何让意识“自会净”呢?? 答曰:“不思议,解脱力”。 答曰:“人心不思,本源空寂”。 答曰:“绝言绝虑,无处不通”。 答曰:“大道虚旷,绝思绝虑”。 答曰:“不思议,解脱力,妙用恒沙也无极”。 答曰:“心言不能思议者,可谓妙契寰中矣”!! 结语:本篇不求精致,不求详尽,一挥而就,因为此理以往已多有论及,这篇只是提要!!提醒大家对于“我”字莫执边见,当有真妄之别!! 妄心??以往如今生生世世在做咱们的主人翁,你如今一思考、一执着、一取舍,皆是妄心在做主人,你且道有我无我??故而,欲说有我,先须离却邪见,方得以避免外道之忧!! 故而,六祖曰:“一切无有真,不以见于真,若见于真者,是见尽非真。若能自有真,离假即心真,自心不离假,无真何处真”!! 要让真我现,须将妄我灭,擒贼先擒王,入不思议也!!人若不思议,弃圣绝智也,如来也不求,所藏也不寻。人因不思议,得以无执也,无执方无主,妄我失尊位。魔王即已擒,魔孙自消散,六趣尽消逝,圆明光始现,江山易主也。 晕,居然作了一首打油诗,老实交代,“不思议”之为“法”,“便于不思议”是为“方便法门”,以此自会渐入本自清净的状态,谓之法的自性。知之者,讲理的也就能讲理了,实修的也就可实修了,而本人目前还是属于前者。 本自具足,则不必求;妄想执着,则须净意。故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先见如来,后得如来藏;也即先证法身,后得报身。法身??“不思议”是法,以此自会导致“无执”从而“自会净意”,如此才证法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