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区设立专项资金。从“奖励、贷贴、保险、扶持”等方面,对以土地为纽带的专业合作社和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予以奖励扶持。其中:对实现土地股份合作且规模经营运作好的合作社,给予5万、10万和20万不等的奖励;协调金融机构为土地合作社贷款,办理土地使用产权抵押贷款,贷款由区镇财政贴息(今年由区财政贴息);对农村土地合作社创办的农业龙头企业和服务性企业,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强化农业保险扶持,引导保险机构,创新服务形式,给予农村土地合作社保险优惠。2010年,全区新发展土地合作社不少于20家,规模经营土地不少于2万亩,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平台11家,完成区、乡镇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建设,村级全部建立农村土地信息服务站,实现区、乡镇和村三级信息联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