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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诸城的物价局2012年出台了用热力表计算取暖费的办法,曾在南苑小区传达室大幅张贴,先按住房每平方米9.32元,再按热力表每度0.13元,合计收取。2012-2013年度的取暖费由华暖热力公司管,对南苑小区是这样算的,后来结算的账目由华晨物业公司接管,但结余的钱一直不跟我们结算。2013-2014年度的取暖费华晨物业竟然对南苑小区不这样算了,而是先按住房每平方米10元,再按热力表每度0.23元,合计收取,每户约多收取1000元,小区共150户,共多收约150000元。2014-2015年的取暖费,华晨物业不使用热力表计费了,全部按平方收费,我们的热力表好好的,十年来都用热力表计费,除了一年外都是华晨物业收的,现在它们说不用就不用了??华晨物业可以不执行物价局的收费规定,乱收费多达15万吗??谁给的他们胆量??请住建局房管办、物价局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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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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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省、市的纪检部门严格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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