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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的宣传栏被拆除了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12月19日 2014年12月17日,澎湃资讯结合分别对襄阳中院和刘先明的采访,发表了《湖北一法警训练基地上建养猪场,法院称合理利用只供内部食堂》,央广网根据此事在“资讯晚高峰”,发布了《襄阳法警训练基地改建养猪场被指违规曾获上级法院表扬》,几十家网站转发了澎湃资讯发表的《湖北一法警训练基地上建养猪场,法院称合理利用只供内部食堂》或央广互联网上的《襄阳法警训练基地改建养猪场被指违规曾获上级法院表扬》,刘先明揭批襄阳中院违法养猪,开了花;襄阳中院的养猪场,大出名。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显示,2014-12-1714:46:36,襄阳中院发布了《关于案件当事人刘先明在网站反映我院“建养猪场”等问题的回复》。详见: 关于案件当事人刘先明在网站反映我院“建养猪场”等问题的回复 现在,多次准确公益质疑而维护了国家形象和尊严的,捅倒了“共和国脊梁”奖并亮相央视“焦点访谈”的,捅掉了襄阳中院斜对面的“中国前进!!”、“前行300米右拐”的不良连体广告并获得襄城区信访局的“我们社会多一些你这样正能量的人,我们的社会应该多一份温暖的。”赞誉的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对襄阳中院2014年12月17日的“回复”,作以下回应: 一、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说: 《关于案件当事人刘先明在网站反映我院“建养猪场”等问题的回复》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回应: 1、2014年12月17日下午,在襄城区人民法院里,刘先明讲了一个有关人员属性的特殊概念,襄阳中院12月17日在“回复”里,说刘先明是“案件当事人”,想一想你们襄阳中院2014年6月12日的行动及其背后的图谋,这未免太温柔了吧!! 2、刘先明自2014年1月起,在互联网上持续揭批襄阳中院“违法养猪”,向国家信访局举报襄阳中院“违法养猪”,可不是温柔地反映襄阳中院“建养猪场”。 3、刘先明举报襄阳中院“违法养猪”,是专项的举报。襄阳中院在“回复”的标题中,刻意延伸到“案件当事人”,“等问题”,这是想转移话题、转移视线。 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说: 自2014年1月开始,刘先明便反复在大型网站论坛上发帖,反映所谓的我院“违法审判”“违法养猪”等问题。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回应: 2014年2月26日之前,刘先明在互联网上持续揭批襄阳中院“违法错审”,从没有用过“违法审判”这一说。“违法错审”与“违法审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襄阳中院偷换了概念。还有,襄阳中院后文说的“违法制作广告牌“一说,也是偷换概念。 2014年2月26日,关于刘先明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襄阳中院组织刘先明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在一起进行调解,并达成和解意向。这一次调解以及和解意向的达成,证明了襄阳中院以前的判决,是错判。如果襄阳中院说以前没错判,那么,就请公布2014年2月26日的调解笔录。刘先明多次呼吁襄阳中院公布2014年2月26日的调解笔录,但是,襄阳中院至今不敢公布2014年2月26日的调解笔录。 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说: 近日他又向有关网站反映“襄阳中院法警训练基地建有养猪场”,部分网站予以报道和转载。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回应: “有关网站”、“部分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可不小。一个单位或一个个人的名字,能上到澎湃资讯、央广网、人民网等知名度和影响力大的“有关网站”、“部分网站”,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四、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说: 不存在违法违规建养猪场的问题。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回应: 襄阳市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2014年9月12日与刘先明的通话,充分证明了襄阳中院的养猪,是违法的。襄阳中院的领导们和法官们,请你们好好听一听这电话录音吧。 襄阳市畜牧兽医局对襄阳中院养猪一事的讲法 五、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说: 该基地目前已停止养殖,仅供法警训练使用。我院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的做法,符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回应: 既然“不存在违法违规建养猪场的问题”,既然“符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那就应该挺住,继续养猪嘛!!怎么停止了呢?? 土地还是那块土地,这一块土地目前“仅供法警训练使用”,那么,我要问了,以前的这块土地,有闲置、富余,现在这块土地“仅供法警训练使用”,难道,现在就没有闲置、富余的土地了??难道是因为法警增加了,所以,这块土地就没有闲置、富余的了吗?? “该基地目前已停止养殖”,从哪一天开始“停止养殖”,要说清楚嘛!!是从2014年9月12日开始的,还是2014年12月17日开始的?? “该基地目前已停止养殖”,这是网络的力量,网友的力量,正义的力量,法制的力量等多种力量使然。 六、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说: 刘先明网络炒作的真实目的。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回应: 2014年12月17日,人民网转发中国广播网的《法警训练基地改建养猪场被指违规曾获上级法院表扬》一文,文中写道: 厉行节约了,但是,训练设施占地多少亩,平时训练设施等是否使用,什么样频次的使用,对于这些问题,目前没有看到相关报道。 在资讯图片上,“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的指示牌格外刺眼。法官健康很重要,但是,教会法官如何办案,一样重要。前者保的是法官的健康,后者保的是更多家庭的平安。 人民网-中国[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资讯网2014年12月18日发表了《法警训练基地建养猪场,别急着拍砖》一文,文中写道: 虽说,“法警训练基地建养猪场”一事,襄阳中院有理有据,但面对网友的监督,襄阳中院则指责爆料人系炒作,很明显,襄阳中院的做法并不大气,既然“身正不怕影子斜”,那么也该有广阔的胸襟去接受一切质疑。 人民互联网上的上述说法,能够代表我的心声。 2014年12月10日本人发布了《精细管理相关人士刘先明精准炮轰襄阳中院的一“箱”一“点”》。2014年12月17日襄阳中院发表的《关于案件当事人刘先明在网站反映我院“建养猪场”等问题的回复》中,这一句里的一处引号,又弄错了。 襄阳中院,既然你们是正儿八经地公开“回复”,那就必须非常仔细、认真,你们要知道,你们是法院、你们有那么多的领导和法官,怎么又重犯这样的老毛病呢??这样的毛病,怎么屡屡被刘先明揪批呢?? 附:2014年在1月28日、2月11日、12月17日,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在襄阳中院法警训练基地拍摄的照片: 一、2014年1月28日,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实地拍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活保障基地”的门牌,以及里面的宣传牌。清晰可见。 二、2014年2月11日,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实地拍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活保障基地”的门牌,里面的宣传牌上的“种养基地平面示意图”和“坚持生态种养,确保法官健康”宣传语,依然清晰可见。 三、2014年12月17日14时许,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实地拍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活保障基地”的门牌,以及里面的宣传牌,都已不在了。 红顶白墙的建筑,就曾是襄阳中院的养猪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