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河南省太康县逊母口镇派出所造就冤案 求转发求关注

[复制链接]

5

主题

-5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打抱不平组织 发表于 2014-12-20 09: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我怀着满腔的悲愤,向广大网友细数太康县逊母口镇派出所办案的种种不作为,希望能得到广大网友的关注,也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还我全家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份正义,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神圣,让我们对政府执法部门多一份信赖,多一份信任。
  2013年靳艳霞鼻骨伤情鉴定至今依然是个迷,2013年12月7日是事发当日,靳艳霞一家闯到我家非法侵宅,辱骂殴打我家人不说,而且不知道哪里来的伤至今也不知道到底准确的是怎么伤的??也不知道2013年太康县人民医院法医石红是依据什么鉴定为轻伤的,2013年12月7日不知哪里来的鼻伤的靳艳霞去太康县人民医院,12月7日当日拍片CT影像描述诊断结果是鼻骨骨折,鼻内有囊肿,双侧上颌窦炎,但是12月8日又拍了一次片,诊断结果就变成了鼻骨多发骨折,结果却一次比一次严重,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要两名医生诊断??为什么要做两次CT呢??怎么越拍越严重了呢??
  在案件的卷宗被退回的时候,我们一直强烈要求重新鉴定,逊母口镇派出所指导员郭耀辉亲自带着靳艳霞去周口中心医院做重新鉴定,结果是事隔8个月之久反而更加厉害了,变成了鼻骨粉碎性骨折,CT描述是一样的内容诊断结果却是粉碎性骨折,太康县初始CT报告骨折,第二天的CT报告多发性骨折,周口中心医院的却是粉碎性骨折,怎么越来越严重??这伤到底哪里来的??事发第一现场没有任何伤,怎么就骨折了??怎么就越来越严重了??怎么就轻伤了呢??这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不能见人的秘密??而且在周口市中心医院做的检查却在周口市刑科所做的鉴定,而且用的是2013年已不再适用的老《人体损伤标准》去鉴定,2014年一月一日起,老的《人体损伤标准》就不再适用,周口市刑科所2014年鉴定的为什么用老标准??而不是新的《人体损伤标准》??这又是为什么呢??周口市中心医院就有鉴定机构,为什么去了周口市公安局??并且在周口市中心医院拍的CT片及CT报告卷宗里均没有,卷宗里为什么没有周口市中心医院拍的CT片??这又是为什么??他们交上去的重新鉴定结果,太康县人民检擦院不认可,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因是2014年的鉴定却用的是2013年不再适用的老标准鉴定的。然后他们又去周口市公安局开了个情况说明,并且此情况说明只有公章没有签字。这其中到底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内幕??种种不符合常理的行为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不能依法办事??为什么不能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如今卷宗二次被退回,我们依然要求重新鉴定,因为我的女儿根本没有打靳艳霞,这次鉴定派出所却要保密的进行,说不让我方去人,去哪个医院鉴定也是保密的,伤情鉴定本身就是公开公正的,为什么要秘密进行??最终逊母口镇派出所按照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安排,去了郑州市黄河中心医院进行鉴定,还说联系不到其他医院,请问,去鉴定政府批准的医院都可以,郑州市也不止黄河中心医院一家医院是政府指定的鉴定医院,我们要求去郑州市二院,三院都不愿意去,为什么偏偏非在黄河中心医院??申请单上竟然只写鉴定病历材料,请问,不给本人拍片检查怎么参照鉴定??这是你们的安排吗??后来我们坚决不同意,鉴定所接待人员也说了,除非本人死了不用拍片鉴定,只要健在就必须再次拍片,隔了将近20天,鉴定报告才出来。出来了,也没有通知,靳艳霞的伤情再次让人匪夷所思,伤的好完美,好奇妙,新老标准都能挂上轻伤,而且三次鉴定,三个读出来的结果,这伤情好奇妙,第一现场没有任何伤,到底轻伤哪来的??有没有一个正义的,没有任何贿赂,公正的鉴定????收了钱就可以以假乱真吗??执法部门真的是依法办事吗??案件种种疑点,怎么就能这样诬陷好人??法律是用来亵渎的吗??所谓的执法部门你们良心上过得去吗??
  中央政法委、最高法等部门三令五申严防发生新的冤假错案和大力纠正冤假错案,希望上级部门严肃追责太康县逊母口派出所的渎职行为,严格依法办案。纠正“四风”问题,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还我全家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份正义,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神圣,让我们对政府执法部门多一份信赖,多一份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