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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河北省大城县南关村、西陈庄村和县城的居民。一夜之间,我们经营了三十多年的承包农田被祸害、我们安身立命的房子面临着遭受毁坏的威胁!!而施加毒手的就是大城县供电公司与廊坊供电公司。
大城县南环路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出线升级改造,依原来线路改扩建本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供电公司,莫名其妙地改变原有架空线路、而且仅仅变更出城的300多米的地段。原线路在我们房西50米处顺一条10米宽的南北街向南出城,我们住房以东40米远也有一条8米宽的南北街,再往东30米就是110千伏变电站。蹊跷而又荒唐的是,所要更改的线路既不是最近线路,也不是经济线路,而是要增加线杆高度、跨越80多米4处民房屋顶、增加覆盖7000多平米农田的线路,而且不公开、不通知、不商量。于12月6日,偷偷在西陈庄村民李迎利、南关村民卢泽广的承包地上挖了一个大坑,坑两边堆积的土山在又占了大片农田,挖掘机把附近本已翻耕好的农田全部碾压成了硬邦邦的石板。令人气愤难平的是:此前没有任何部门的任何人出来与我们提过“一个字”——真正把老百姓当成了任其宰割的羔羊。直到12月9日,得到消息的村民,到县里反映问题,县里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工程。才对我们通过电话进行说教:廊坊定了的事,变不了啦。存在了30多年的线路,他娘的一夜就变了;他们一夜暗箱操作的事,倒变不了。蛮横的流氓嘴脸,昭然若揭!!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电力企业应采取安全措施,并与有关单位达成协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又有进一步解释,基本原则是:架空电力线路下不宜居住。因为,即使达到安全距离,居住在高压线垂直下端的环境周边,也存在一种潜在危险;建筑物、构筑物要尽量避开。科学界已有定论,高压线产生的磁场大于0.4微特斯拉,儿童面临患病危险。而11--66千伏的高压线在十数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也正因如此,高压线对房地产的影响日益凸显:一是高压线附近的房屋租金及价格下降,二是高压线旁的房产滞销,高压线使得辛苦一辈子才换来的房子面临贬值。 我们绝不是只讲个人权利、不顾社会公益。但我们必须知道存在了30多年的线路为什么要变更??而且只变更这300米??我们需要一个必须从居民房顶过线的理由!!我们更想知道是什么“特殊情况”让供电公司的“大人”们这么奋不顾身地公然违背告知协商的法定程序、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想置我们于高压电磁辐射威胁之中!!是关系到国防建设还是军机要务,非要把原来线路让出来??把严肃的行政行为当成耍弄群众的戏法,是决策者神经失常还是受控于幕后交易的黑手??冒着执法犯科、滥用职权的风险,背后得有多大的利益输送?? 其实,有点社会常识的人都明白:供电公司这样昧着良心胡来,不就是在为土豪搞房地产开发做铺垫吗!!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供电公司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国有企业法人,既没依法履行协商、听证等必要的决策程序,更没形成见得了光的“行政决定”,就强行施工。妄图先造成既定事实,再挥舞“电力设施保护”的大棒予以蛮横褫夺。官商勾结的明火执仗,让人们见识了什么是真正的巧取豪夺,什么是明目张胆的顶风违纪!!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电力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积极贯彻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可是廊坊供电公司与大城供电公司的所作所为,让我们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的公平正义,找不出一丝一毫的亲民作为,看到的只是权钱勾结的影子。廊坊供电公司极有可能存在一个“羊超群”。此事存在幕后黑金交易的嫌疑极大,请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彻底调查,还我们一个公道,我们相信乌云遮不住太阳,我们更相信[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不会容忍这种公然践踏法律、侵害人权的暴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