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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出现了一个新名词,砸锅党。来源是原《嘉兴日报》评论员王垚烽在微博上发表一系列攻击党的言论以及在重大问题上挑战国家政治底线的言论,被其反对者称为“砸锅党”“体制婊”。 比如他写过:“嘉兴人民历来有反抗专制集权的优良传统,当年共党能够在这里诞生,今天,嘉兴人民一定也能让它在这里灭亡。”“做个表态,要是中日真有一战,我一定站在民主的日本而不是专制的中国大陆一边。”“跟党走,那就是不归路。”等等。追究王垚烽是互联互联网上的“自干五”们发起的,《嘉兴日报》23日通过官方微博宣布解除与该报评论员王垚烽的劳动关系。此事一出,引起互联网上的强烈关注,有的支持,有的反对。但我认为,要很好的解决这类问题,关键还是要制定言论自由保护法。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力。当然,言论自由也不是没有限度的。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违犯了怎么处理,都必须把它法律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力,同时制裁违犯法律的不当言论。否则的话,任何处理,任何议论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以后还会有人掉进“砸锅党”的陷井。当务之急就是要根据宪法精神,制定言论自由保护法。言论自由写上宪法已经几十年了,却没有一个落实这一条款的具体实施的法律,真是咄咄怪事。难道这符合四中全会依法执政和依法治国的精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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