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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关于中院七天不作出立案决定的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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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acJ8 发表于 2014-12-23 22: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     京     友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温州中院七天不作出立案决定的强烈抗议!!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领导:
我是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林才红律师。10月初,本律师代理瓯海区梧田街道慈湖工业园15家企业向贵院提交行政起诉状,状告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违法征收。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贵院应当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但时至今日,贵院立案庭拖延不作出立案与否的答复。
在15家企业向贵院申请立案前后,瓯海区政府下属梧田街道采取法律禁止的停水停电,强制拆除等行为,非法实施房屋征收,造成部分企业的厂房现已被推平,部分厂房的房屋门窗装饰被毁,几乎所有企业已被迫停产停业,整个慈湖工业区被征收企业人心惶惶。人民法院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现各企业寄希望于人民法院维护各企业的合法权益,在申请立案期间,几乎每日到贵院询问立案情况,要求贵院作出立案决定,当事人迫切请求法院立案保护权益的心情可想而知!
作为法律人,我们应当对得起头顶的国徽,对得起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执行法律的神圣职责。如果人民法院作为执法者都不遵守法律,都随意违反法律,不敢立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其结果不但造成当事人对律师、对法律失去信念,更会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威信!
特此,本律师提起强烈抗议,请求贵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立即对15家企业作出立案决定,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实施。
此致!
15家企业代理人
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