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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案责任人岂可闪电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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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发表于 2014-12-25 02: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度案责任人岂可闪电履新?
昨日,山东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平度“3?6?121”事件相关责任人受责任追究》,对平度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凤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等12名相关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笔者了解到,平度凤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付强、凤台街道办事处主任吕中科,两人均已于5月11日就任新职务。
这边厢,涉及1死3伤的案件还未正式宣判;那边厢,与事故相关的2名责任人早已履新,两相对比,让人感觉恍若隔世,戏虐反讽。
继续深究,这其中还真有料可挖。3月份发生的事件,4月底处理意见“落实到位”,5月11日这两位干部就被重新任命。不到半月就火速复出,难道,当初的处理意见就是让他们暂避风头,择日重新任命?这样的任命合法合规、能够服众吗?
当地官方的智商很高,一直到昨天才发布所谓责任追究消息,以为舆论降温一些,事情就好办了,这其实是个大误区。事件责任的追究是“一盘棋”,对涉及的12个责任人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公正处理。那两位责任人被重新任命的事儿,当地官方必须给个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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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kdzh 发表于 2014-12-25 04: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他们为了团伙利益做出的牺牲得到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