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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风火轮”不当公车,如此“浪漫”实属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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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讲 发表于 2014-12-25 16: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辆喷有“Police”字样的警用自平衡智能电动车上,一对身着便装的年轻男女御风而行……7月29日,乐山市区乐山广场这颇为浪漫的一幕,被网友发到当地网络论坛,引起了轩然大波。
29日下午,乐山市中区警方回复说,该区综治巡逻大队队员徐某未经允许,擅自将用于巡逻执勤的自平车用于非警务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已根据相关条例将其辞退。
此贴子一出,很快引起了网友的各种围观。有人说,其实有时候,大家不要太苛刻了,人家还在耍朋友,只是用了下电动车和女朋友浪漫了下。还是充电的,不烧油,也跑不了多远,没必要这样把人家整下岗吧!还有的人说,这个事件反映出对一个巡防员都那么严格是好事。
29日下午5点零6分,距发帖不到4小时,大家还在乐此不疲“拍砖”时,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对帖子内容进行了公开回复,当事人已经被辞退。不过还是有不少人对此议论纷纷。
这看起来是一件小事,有人也许觉得有点小题大做,“风火轮”也算不上什么公车,骑骑又有何妨?但本人不这样认为,巡防队员即使没有独立执法权,是协助警察进行治安维持工作的人,具有一定的社会治安象征意义。既然身处这个位置,就已经在公众的视野中,任何一言一行都会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那么就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现如今群众路线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任何人都不可能有特权,只要做了不应该做的事,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都将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们的管理者也应该加强监督管理,加强队伍管理,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这看起来是一件小事,有人也许觉得有点小题大做,“风火轮”也算不上什么公车,骑骑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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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pine119 发表于 2014-12-25 19: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辞退是对的 如果能一视同仁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