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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骚扰有夫之妇被打伤 打人者被判赔4千
2014年07月20日02:00 京华时报 评论中大奖 京华时报讯 男子张某多次打电话骚扰杜某的老婆,最终被杜某打伤。笔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认定张某本身有过错,应自行承担30%的责任,判决杜某赔偿其4000余元。 2013年6月的一天,在通州区一家石材城,杜某将张某打伤。后张某起诉要求杜某赔偿其医学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共计8万元。 杜某辩称,因张某经常打电话骚扰自己的爱人,扰乱自己的家庭生活,所以他才将张某打伤。张某对杜某的说法不予认可,称自己从未向杜某家中打过骚扰电话。但经公安机关调查,2013年6月以来,张某多次拨打杜某妻子的手机及家中电话,严重干扰杜某家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对张某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法院认为,张某对自己受伤存在一定过错,认定其承担30%的责任,并判决杜某赔偿张某医学费、误工费、交通费4000余元,杜某已将该款交至法院。不奇怪,当下法律惩治的就是好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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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轻了,应该狠狠打,最后多赔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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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赤裸裸的 羡慕、嫉妒、恨啊, 咋就没有男人赖骚扰楼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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