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劳动教养,简称劳教。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我们在上个世纪50年代,从朝鲜和前苏联引进,后来逐渐形成了世界上中国和朝鲜所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不需依据法律条例,公安机关不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限制人身自由,投入劳教场所。显然,劳教制度违反《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并与中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不符。全世界目前只有我们和朝鲜还在实行这种明显违法且与世界潮流格格不入的制度。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 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0月5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大使在联合国总部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现在是2013年11月……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近31年。
| |
早該廢除了,一個國家是否文明,在於有沒有人性,不論目的為何,結果是好的。
| |
劳教滴根本如同强制性义工,可惜被那些为人民服务滴滥用
| |
废除报刊审查制度,才是最根本的废除,才称得上大礼。
| |
废止劳教制度是习李送给人民的一份大礼------------------------------------------------流露出楼主有封建尊卑思想之嫌,应该说,国民被损害的一项权益得到了恢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