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05月01日 来源:大河报
@大河报:近日,海宁一位大妈骑电动车过马路时,被由南向北行驶的警车撞了。所撞地点在人行横道处,肇事警车侧翻掉进了距离人行道50米左右的路边沟里。据说被撞大妈当场就没有了呼吸。目击村民介绍:警察撞人后未报警,脱下警服逃跑。浙江的事情这么多 | |
|
脱下警服逃跑....可能又是临时工闯祸
| |
|
这资讯报道有问题,警察应该懂法律,这样的事故用的着逃跑吗?电动车是否非机动车都说不清楚,就算是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通过,机动车撞了也未必要承担主要责任。再说,人跑掉了,警车可是跑不了的。不排除警察脱下警服是为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争议罢了。
| |
|
如果这事发生在香港,便青会把全部香港人都攻击一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