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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于2002年9月与普兰店市大谭镇石山村签定"合作托管造林协议书",并于2002年11月办理了林权证。现已过了托管期限,到现在没有人与我们联系。我们于去年4月到当地去看了,树已经没了。找到当时的村长李永祝,他说已经不干了,让我们找镇里,或是让我们直接上法院起诉。联系上大谭镇政府,他们说不管这事,说当是的领导都已经换了。
请问,这事怎么办,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二、我们通过大连市信访公众交流平台把这个问题反映给普兰店市信访部门,我们的所有资料都已经通过邮箱传给他们了。还是没有回音。 三、没办法我们通过国家信访网,把这个事反映上去。这个投诉,普兰店大谭给我们一个答复,就是让我们去法院起诉。我们是看出来了,他们就是在拖这个事,去法院起诉,一个要时间和费用,我们是拖不起的,难道他们就没有监管上的问题吗?碰上这个无赖的回复,我想我们只好求助媒体,甚至国外媒体,我们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在美丽的大连,还存在这么个肮脏龌龊的政府,不惜头破血流,也要弄个水落石出。钱到不多,但是,大连市政府的不做为!普兰店大谭镇的诈骗行为!让我们感到十分气氛!我们相信这届政府的办事能力,恳请政府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难道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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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同经历的吗?让我们拉起手,跟这帮人渣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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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信了,还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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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这帮人渣,活在世上就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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