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济南论坛
公众论坛
今日济南
城市服务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宿迁创卫须弄懂“市民”和“市明”的区别
[复制链接]
清哲木先生
当前离线
积分
0
2
主题
-2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新手上路, 积分 0, 距离下一级还需 5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距离下一级还需 50 积分
积分
0
串个门
发消息
加好友
打招呼
清哲木先生
发表于 2014-12-27 18: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字的规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城市而言,规范、优美的文字招牌、标语、广告牌是街头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创建卫生城市的有机体,建设卫生文明城市,要坚决反对错别字和不规范用字。就算是做广告,也应昭示文明,不应在广告中出现错别字。这样的错别字影响了城市的形象。也违反了《通用语言文字法》,宿迁创建卫生城市先要学习好“市民”和“市明”的简单区别在哪里?以免让人觉得创建卫生城市表里不一,有戏弄“市民”的嫌疑。
回复
推荐此帖
返回列表
公安备案37010302000101号
鲁ICP备14023970号
Copyright © 2008-2020
Alunta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