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电信员工的春天哪去了?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tangcairen09 发表于 2014-12-27 18: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信员工的春天哪去了?

春暖花开,寒冬依旧在。
转眼间,我们在电信度过了二十二个春秋,从曾经满怀斗志的青春少年到如今饱经岁月催残、饱受电信折磨、皱纹爬额、白发满头的中年。其中藏在心里最深处的辛酸之苦无人能体会,也不知该向谁诉说。
回忆过去,那沧桑岁月难以忘怀。我们在电信最基层不分昼夜地从事着正式工都不愿意干的最苦最累的工作,面对客户谩骂与无理取闹,我们只能赔笑脸忍辱负重。企业内繁重、繁多的工作任务、绩效考核,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走大街穿小巷、顶烈日暴雨、迎严冬酷暑进千家万户,想尽千方百计克服种种困难来完成企业交给我们的任务。每天都是拖着饥饿、满是汗臭的身体黑灯瞎火回家,衣服不知湿了几次,又干了几次。面对父母妻儿的询问,我们无力回答,因为明天我们还要重复着今天的工作。为完成任务我们已无假顾及妻儿,我们也无法尽到孝敬父母的责任。
我们头顶央企高薪的光环,却拿着不为人知的电信企业的最低薪水,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都得不到保障,我们为电信创造可观的价值。别人问我们在电信的待遇怎么样?我们只能苦笑。伴随我们的是永远无法做完的活,我们谈论的是永远也无法得到的法律规定该休息的假。我们不为别的,只想靠实力来证明自己在电信不是低能儿。然而,事与愿违,我们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和必生的心血贡献了电信事业的同时,电信企业却连我们在企业里的身份都不愿意承认。在企业的眼里,我们只是临时工,派遣工。
2003年,湖南电信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避免直接用人可能带来的种种不确定风险,钻着《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不用人,用工单位无合同”的空子来规避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我们无关系,无权势,永州电信公司以欺骗的手段将我们这些原邮电的家属子弟逆向划转给劳务派遣公司,把我们这群所谓的临时工逐鹿出中原,赶出电信职工队伍,况且那时我们已是在电信公司同一岗位上直续工作了十多年以上的人。当时,我们曾要求永州市电信公司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我们的提议遭到永州市电信公司领导们的一票否决。记得2003年,我们到省电信公司反映这个情况,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个领导当时说了一句让人惊奇的话:我们电信公司有的是钱,只要你们能有本事要得到 ,我们就给,对于你们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门都没有。这时我们才知道湖南电信压根没有把我们当成是电信企业的员工,只是把我们当牛马一样使唤,当做奴隶一样无情的压榨和剥削。我们除了感到愤怒之余,也产生了困惑。湖南电信为什么可以视法律如儿戏,为了一已之利枉然去规避《劳动合同法》,狠心地舍弃我们这些已与电信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呢?为此,我们与永州电信展开了对簿公堂,要求永州市电信公司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永州电信不从。
展望未来,满眼迷茫。从2003年2005年10月,历经30多个月的劳动仲栽、法院一审、二审、终审。历尽千辛万苦,饱受永州电信的恐吓与威胁。最终在2005年10月我们拿到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的《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永中民再终字第45号》判决书。可事到如今,永州电信公司拒不执行《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永中民再终字第45号》判决书,而法院也不强制永州电信公司去执行《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永中民再终字第45号》判决书。其中原由,尔等草民不知。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一个劳动者在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当时湖南电信却以经济补偿为由想把我们事实在电信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工龄清零来规避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合法吗?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工只适应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
  当时我们在电信企业工作了十多年,我们都是长期的在同一个岗位上从事同一种工作。这已背离了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范围,是一种违法行为。况且我们与电信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先,属电信企业的员工,电信将我们作派遣工应用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第82条的规定 。以及1995年的《劳动法》、1995年的《关于取消企业临时工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的《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2008年新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2013年的《劳动法》等众多法律相关条款中的规定:我们不是临时工,不是派遣工,我们是电信的合法员工。
  湖南电信公司我们真诚期待:您能成为一个有良知、有责任的企业,早日结束这种非法用工的行为,废除与派遣公司签订的非法协议。履行法定义务,04年前进电信公司的员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我们是企业里有贡献的人,我们不是机器,我们需要尊严,需要平等。

我们坚信政府是公道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群众的眼睛是鲜亮的。我们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将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已的合法权益。我们已经是社会的最底层、生计全无。再说,2003年以前我们与电信公司又已经形成了无可否认的事实劳动关系,这是谁也抹不掉的事实。已走投无路的我们在绝望中再次恳求政府、媒体、社会各界人士给予支持与关注。
  






永州市电信员工


QQ:524232228


2014年11月25日
user52890778 该用户已被删除
user52890778 发表于 2014-12-27 20: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将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已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