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为多挣补胎钱在高速 路撒近200个钢钉被判刑2014-02-02 新华网新华网郑州2月2日电 河南两名 男子为多挣补胎钱,竟在高速公路 上沿途抛撒近200个钢钉,造成10 多辆车轮胎被扎破。日前,鹤壁市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人以危 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 并分别获刑2年3个月和9个月。2013年3月14日凌晨,河南省 高速交警总队九支队接连接到车主 报警称,车轮胎在高速公路上被自 制的四尖钉扎破,并且发现在高速 公路上由南向北还有这样的铁钉。警方分析后认为,这很可能是 一起以盈利为目的、恶意危害高速 公路司乘人员交通安全的案件,高 速公路沿线修车点的作案嫌疑最 大,最终,警方通过查找监控等方 式,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二人 抓获。★200个铁钉撒高速路47公里据杨某供述,2012年10月,他 到京港澳高速鹤壁服务区一家汽修 厂上班。2013年3月,他开车到县 城买汽车配件,1名男子向他推销 钢钉,说是扎汽车轮胎用的,由于 汽修厂生意不好,杨某就买了200 个扎车用的钢钉。2013年3月13日晚,杨某又叫 来同在鹤壁服务区工作的李某说, 到高速公路上撒些钢钉,可以通过 补胎多挣些钱。二人随后驾驶1辆 面包车从鹤壁收费站去往汤阴方 向,将近200个铁钉,从汤阴站往 南,撒至淇县服务区,沿路撒了47 公里。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称,被告人杨某作为汽修厂的管理 和经营人员,以营利为目的,伙同 李某以在高速公路上抛撒钢钉,造 成行驶至此处的多人车辆轮胎损 毁,严重危害公路车辆通行安全, 对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 的威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于2013 年10月15日开庭审理此案,做出一 审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全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3 年,李某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一审判决后,二人认为量刑过 重,他们有自首情节,遂上诉。鹤 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 此案,法院二审认可了上诉人的自 首情节,二审仍以相同罪名改判杨 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改判李某有 期徒刑9个月。我很用力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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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军就是这种方法。不过一个是宏观,一个是微观。原理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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