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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几乎从来都离不开“酒”的影子,酒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在数千年中国文明史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古有“李白斗酒诗百篇”,今有“无酒不成宴”。然而,酒能壮胆,能壮色胆,也能壮贼胆。这不,孙某喝了一斤三两白酒后,却偷了别人东西,当民警从天而降时,他才知道自己摊上大事了。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在某联通公司工作的王某向运城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报案称,自己放在楼下电动车座上的价值五万元的专用器材不翼而飞,自己找遍了小区角角落落也没有找到,只好选择报警求助。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小区,通过走访和排查,仍旧没有结果。于是,民警来到小区物业调取了监控视频,终于发现中午一点三十分,一个身着环卫工人衣服的男子摇摇晃晃,走近王某电动车,看看四下无人,顺手拿走了器材,并将塑料包装扔进身边的垃圾桶,随后很快消失在小区门口。小区保安和王某均表示不认识此人,但看出来应该是个环卫工作人员。两个小时后,民警顺藤摸瓜找到了孙某,面对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民警,孙某眼里闪过一丝恐慌,但很快又故作镇静,竟反问民警找自己有什么事情。另外一名民警当即发现了藏在孙某床下的器材,但是孙某强词夺理,拒不承认,极力否认自己拿走了别人东西,还自圆其说狡辩道,是自己捡到了器材,因为找不到失主,只好自己先保存在家里。民警将其带回刑警队,看到小区监控里自己的偷盗丑态,孙某不得不交代了作案过程。他说,当天中午自己喝了一斤多白酒,浑身燥热,决定在外面走走,出了饭店门后,糊里糊涂走进了某小区,一番转悠后,他发现了王某电动车座的器材,看起来奇形怪状,更看不懂是什么物品,但是似乎感觉到比较值钱,趁周围没人之际便将器材据为己有。面对民警,孙某始终以自己喝高了、糊涂了、记不清等为由替自己开脱,妄图逃避打击,甚至一味愚昧执拗认为自己根本不属于盗窃,竟说把东西还给王某不就了事了吗??民警何必难为他呢??自己下午还要打扫街道,急着要回家取工具。当民警郑重告诉孙某,酒后盗窃仍然视为犯罪行为,必须接受法律惩罚,孙某听后顿时傻了眼,只剩下唉声叹气,悔不当初。据民警调查,孙某并未有前科,在单位表现良好,就是平时嗜酒如命,经常因不胜酒力干出傻事,这次事件远非“傻事”二字可以比拟,性质不同,后果严重。后经物价部门鉴定,其盗窃物品现实际价值一万多元。目前,孙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盐湖区法院批准逮捕。失主王某对民警说,平时自己下班回家吃饭,修理包等一些东西一直放在电动车座上,多年来均平安无事,当日丢失的器材昂贵,也是专用设备,他觉得常人不会要的,即使谁偷走了也用不上的,何况自己吃完饭一会工夫就下来了,没想到还是被偷了。王某表示,通过此次教训以后一定会小心保管物品。 民警提醒大家,天寒地冻之时也是盗窃案高发之际,不要因侥幸心理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再次严厉警告一些不法之徒,不要以醉酒等其它因素为借口掩饰犯罪,只要触犯法律必将会被依法打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