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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利害关系,所有的法官和检察官都应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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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火协议 发表于 2014-12-30 21: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公民公开要求实行政府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结果被官方检控。今日在新余开庭审理。
在中国,检察官和法官都属于政府官员,而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位中国公民公开要求实行官员财产公示,针对的就是政府官员,也就直接与检察官和法官的私人切身利益有利害关系,检察官和法官理应在这个案子中做出司法回避。
一桩公案,让直接涉及私人利益利害关系的检察官和法官审理,检察官和法官的角色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显失公允。
这个案子,应该组成特别法庭审理。应该随机选取没有政府官职的法学家专业人士担任检控和法官,并由不担任政府官职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才合理。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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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真理教 发表于 2014-12-30 22: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官员,竟然起诉和审判要求他们公示私人财产的公民。这样的起诉和审判,将成为法治建设的一个经典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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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意8888 发表于 2014-12-30 22: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官员公布财产怎么就是犯罪了,实在是想不明白,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官员不明财产来源罪?无所不知的神呀,告诉我这个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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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真理教 发表于 2014-12-30 23:33:13 | 显示全部楼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