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旧县镇林站李喜涛在职期间,曾经的退耕还林土地不到20亩,但是他向国家上报了40亩地,所有国家退还给他的钱财均有他一人获取,后来还给他的兄弟一起凑名填补了空缺。之前童子庄村修路期间,毁坏大量的山林均无人过问,更可恶的是他居然还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天天趁自己的邻居不在家去人家家里无前屋后的找东西并且拿走据为己有,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一天两天了,希望父母官可以为我们广大的黎民百姓做主,为我们伸冤,之前就有人举报过他,但是国家却并未对其做出相应的惩罚,但是敢问天理何在??这样的人如果不得到惩处,我们的国家制度何在??请大家帮忙转帖一下,惩处这样的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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