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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6万元请“稻草人”,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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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chuan321 发表于 2014-12-31 15: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笔者从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了解到,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萝岗分局完成了一项涉及56万元金额的拆违行动安保服务的采购。萝岗区城管分局解释称,在拆违工作中,确实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这些临时保安仅参与外围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不参与拆违执法。(10月21日《新华网》)
据介绍,对于查处违建的工作人员来说,暴力抗法是执法中常见的事情。“有时多个强拆现场同时展开,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确保拆违施工现场安全,避免拆违施工现场碎石乱飞砸伤围观群众,以及周边道路阻塞,需要人员疏通交通、维护现场秩序等,都需要安保人员从旁协助,以确保拆违行动正常施工。多数情况下,难度不大的强拆行动现场,都是区城管执法分局自行解决,凡组织的联动力量,均不参与拆违执法。临时安保人员与区城管执法分局不存在任何人事工作关系。”也就是说,一旦违建者和执法人员产生冲突,保安只能看而不能动手。
正因为查处违建工作难度大,需增加执法的联动性,才花56万采购临时安保服务,这些临时安保人员主要协助拆违行动,每天工作小于、等于6小时,每人每天工资为119元。每天工作大于6小时,每人每小时19.5元。中巴车每次990元,大巴车每次1490元。说到这里,大家可能都会对这种说法产生两种质疑,一是如果只能看,不能动手,和稻草人有什么分别?二是既然让他们扮演稻草人的角色,那城管局为什么又非得要花56万来请这些稻草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