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岁的老人,就这么被抛弃在“悬崖”边,搭盖着棚子,寒风、雨水,随时都可能将其卷走,人身没有保障。这一切源于灌阳县副县长袁**和灌阳县公安局指导员袁**带队强拆的后果。
2014年10月28日,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灌阳县新圩乡月塘屯村民蒋修新、蒋忠明、蒋新明、蒋小平却是失去家园的时刻。当天早上,灌凤高速公路灌阳段指挥部和灌阳县公安局以非法暴力的方式强拆了我们四户的全部房屋,让我们四户13人无家可居。 灌凤高速经我们村,我们四户的大部分水田、旱地都被征收,所有的房屋都在红线内。房屋征收可以,但补偿却没有到位,300多平方米的房屋,补偿不到16万??这不晓得是中国哪个地方的补偿标准??在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的情况下,灌阳县副县长袁高明和灌阳县公安局指导员袁日凡带队强拆了,房屋推倒,横梁等被卷走一空,房屋里一些现金和贵重的小物品也被一起铲走。另外,红线外的直径约40厘米的槐树、桂花树、银杏树,也被强盗似的挖走了。 老人77岁了,住在棚子中,雨水大的话,还会塌方,但政府就是不理。 国家修高速公路,我们自始至终坚决支持;如今即便强拆,总得先有个合理安置的地方吧??现已入冬,天气日趋寒冷,当冷空气到来夹着阴雨,我们这高寒山区将会异常寒冷,我们四户只有蒋修新被安置在被铲了三分之二的废墟里,其余三户都没有给予任何安置,可蒋修新的安置看了让人入目惊心,由于三分之二的部分被拆掉,周边被挖了3米多高坑,风夹着雨让人感觉随时会倒塌,我们试问,住在这样的危房算是安置房吗??万一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在于谁??假若一个地方发生了重大的灾难,我们的政府都会第一时间全力救灾,灾难过后政府还会帮助恢复重建;甚至于国外发生特大灾难都会慷慨解囊,而如今我们却因为修建高速公路成了失去家园的难民,天理何在??法理何在?? 高速公路的修建所有的补偿都应该遵守标准执行,可是我们灌阳文件就有几种不同补偿标准,就在同一村,补偿的标准也不一致;我们试问:补偿的标准到底是谁说了算??为何不同的人补偿不一样??为何同一物质的补偿不一致??政府的行为难以取信于民。 希望桂林市纪委等部门能够调查,还我们公道!!也请广大网友多多支持正义的呼声!! 投诉人:蒋修新、蒋忠明、蒋新明、蒋小平 | |
跪请全国的网友,有正义的笔者帮帮我们,谢谢大家了!!!!!!
| |
天气寒冷,老人过不了冬了,可恶的灌阳县政府。
| |
13294345918 该用户已被删除
|
对受难者表示慰问,对当地政府强烈谴责
|
全国的网友都来支持下吧,谢谢你们了。
| |
一个77岁的老人将因为政府非法强拆被冷死在强拆的废墟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