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负主要责任?
据来自《京华时报》的消息《夏俊峰拒签死刑复核书 称法官念结果时手一直在抖》披露:“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夏俊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从文字表述看,在这一最终造成三死一伤的小贩杀死城管案中,我们找不到应该对这一案件的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人:最高法认为“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从文字使用的不成文法可以习惯地认为,“一定责任”并非主要责任,而“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则可以解读为相对于“一定责任”更为次要的责任。 如此一来,此案就成了一个没有主要责任人的并非基于法的判决,而是出于情的交代:毕竟死了两个、重伤了一个有辜但罪不至死的政府工作人员或政府雇佣的工作人员。 诛心才是法的最高境界。 “夏俊峰未在死刑复核书上签字”这一规定性程序的没有完成就是夏俊峰对这一案件判决不服的最后抗议。虽然依法剥夺了夏俊峰的生命权,但法律最终并未征服夏俊峰的心,不但心未服,口也未服。 从这一层面说,这是一次并不成功的判决。 如果夏俊峰所说的“法官念结果时手一直在抖”属实,则是念结果法官对这一判决结果的来自本能的个人反应无疑。负主要责任的当然是这个社会和政府,这个毋庸置疑。正是这个社会和政府把夏和城管置于冲突的对立面。 | |
次要责任应该是夏了,起码防卫过当了,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再次,几个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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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回帖已经知道猫眼没落了,曾几何时猫眼是有层次有思想的白领的思想交流和碰撞的精神家园,现如今变成了边缘人群和流氓无产者的垃圾场。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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