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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9月24日近日,有媒体曝光杭州市富阳某休闲农庄工作日午间有公务车前来,车辆上印有“环境监察”字样。相关人员聚餐时用萧山话进行交谈,席间开了两瓶红酒和一条软中华烟。聚餐持续了近1个半小时,共计消费2000多元,其中烟酒花费超过1300元。
近年来,个别公务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风气较为盛行,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目前,机关工作人员中午不得饮酒已经成了各地机关单位的明文规定。而此次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置浙江省“四条禁令”第三条“严禁中餐饮酒”的规定于不顾。光天化日之下驱车前往常绿镇水竹休闲农庄大吃豪饮。这几名公务员工作日午餐异地饮酒,不得不承认他们的胆量是如此的大。 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作风建设,解决“四风”问题的大环境下,一些官员为何依旧按照“惯例”我行我素,顶风作案?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八项规定”的发布,为中国带来了风清气正的新风貌,但不可否认的是,一部分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的认识和落实大打折扣甚至“阳奉阴违”。 面对“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有些领导干部只是表面接受,骨子里并未认同;也有些领导干部长期惯于大吃大喝,一如既往地循着经年累月形成的思维和行为的惯性路径,一时间转不过弯。 二是工作人员唯领导马首是瞻,阿谀奉承。酒桌文化由来已久,据目前的通报结果显示,就餐时,临浦环保所所长奚某饮用了少量啤酒,其余4名工作人员并未饮酒。这样的一个调查结果是否属实,是非常值得推敲的一个问题,不管你信不信,笔者反正是不信。领导都带头喝酒了,下属岂有不喝之礼? 三是他们自认为先择了一个安全的就餐地点。明明身在楼塔镇,为何要驱车前往异地的休闲农庄吃饭?这不是明摆着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水竹休闲农庄工作人员“一语道破天机”---- “萧山的单位到富阳吃饭不要紧”。古人有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笔者认为,如果能把‘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常态化、制度化、法律化,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和压力,将有助于减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顶风作案”现象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