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1日 新华网讯:网曝“云南巧家59岁村民死在强迫结扎路上” 当地回应系敌敌畏中毒。
——这则消息,告诉人们两个事实:一是云南巧家强逼59岁的、年近花甲之年的老男人去做结扎、绝育手手术是确有其事;二是老男人为了自尊、绝望地喝了农药,倒闭在路上也许是事实。 不禁要问,是谁逼着一个年近花甲的男人去做男性绝育手手术,政策、法律依据在哪里;人性在哪里,是不是依法行政,还是滥用公权力,权力是不是在宪法与法律的笼子里运行?! 一个年近六旬的老男人生育能力有多强,是否必须进行绝育,挨一刀,有必要吗?!——采取其他节育措施不行吗,这样做的目的和后果是什么?! ——是否涉嫌不作为与滥用公权力,在郭某壮年、生育旺盛的年龄为什么没有强制其结扎,而要在其将要失去生育年龄的时候去结扎他,这演的是哪一出,是侮辱,还是报复,还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事件本身就很荒唐!! 当郭某喝农药之后,难道没有一点异常、异味、异样,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及时救助;要在结扎路上毒发身亡;是否渎职、失职,还是冷漠,缺乏人性,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在哪里;相关人员难道没有一点责任,是当事人活得不耐烦了,自绝于计划生育?! 是谁把郭某逼上了绝路,是不是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法律责任?! “县、乡两级政府通过民政救助的方式给予郭兴聪家属5000元民政救助和15000元的慰问金”。 ——请问,如此县乡两级就别清了自己的责任、心安理得、万事大吉了;观天的人命就20000块抹平了,那也太草菅人命了?! 因结扎与工作造成的过失、过错,导致郭某自杀的法律后果谁老承担,谁是惹祸者,政府与当事人真的就清清白白一尘不染,民事赔偿部分的责任谁来承担,当事方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 民不畏死,但还是死了;死了的难道只有生命,谁说没有人心,只有冷酷、冷漠、麻木、心死…… 这就是云南巧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心得与成果,是巧家“务实、为民、清廉”写照?! 人大干部亵渎民工妻子、副县长妄断爆炸案……巧家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黑幕。 ——如此,是祸害一方,还是造福一方;巧家当局检讨、反思、反省过自己、队伍、理念、思路与工作方法、方式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