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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监理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死亡,而供职单位却拒绝按工伤赔偿,亲属不服,致使尸体在医院里10多天无法安葬……
事发长沙县某工地。 日期为2012年12月12日。 亡者陈江锁,供职单位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公司。 当时,长沙县黄兴大道南延线道路开工。陈江锁受天福公司委派,同公司其他几名员工一齐来工地做监理。 工期抢进度,监理们也比较忙。陈江锁连夜阅读与准备资料,每天工作到深夜。 12月12日,工程承包方中铁二局四分公司为求工作对接,邀请几个监理,定于12日晚在星沙一酒店吃饭,相互熟悉一下。吃饭共12人,五个监理与承包方的几个负责人。陈江锁上桌感觉不适,经劝,喝了瓶啤酒。后去洗手间,返回后,要求休息。同事见他脸色不对,忙送往长沙市第八人民医院。这一去,便再没有醒来。 医生诊断为:脑溢血猝死。 后,长沙县公安局新安派出所传讯、调查了证人与现场,与啤酒无关。 死者亲属接到噩耗,悲恸不已。 陈江锁是家里的“顶梁柱”,一家人全靠他工资维持;爱人是七级伤残不能劳动;儿子尚未成年,正读中学;母亲74岁心脏病、风湿、心脑血管疾病缠身,全靠药物维持生命。 人死不能复生,亲属只想按工伤要求得到合理赔偿。但这一要求被天福公司拒绝,说陈不是在上班日期内死亡。 陈是宁乡人,随公司委派到长沙县工地,怎么不是上班呢? 接受承包方邀请吃饭,也是为了工作啊!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陈江锁是在工作期间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是工伤无疑。 但天福公司却置这一事实不理,并且还停止了对其亲属的住宿和生活接待。 天福公司态度为什么这么蛮横,据查法人代表曾任长沙某区某局的局长,有些势力,在他公司注册的区里,一切他说了算。调查还发现,陈江锁在天福公司供职5年了,竞没有任何保险。 这是不是劳动监察部门的失职呢? 出事后,长沙县相关部门介入,积极协调,但天福公司说,若以工伤相论,免谈。出于人道,考虑赔一点钱。 天福公司,你真的这么牛?你真的置国家法律而不顾?你会受到遣责的! 目前,劳动部门已介入了调查,期望有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平安夜过去了,陈江锁一家人却极不平安。陈江锁冰冷的尸体还摆在长沙市第八人民医院,10多天了,他的尸体无处安放,他的灵魂无处安放! 无处安放的还有他的家人、亲属的悲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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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切谴责这样不负责任的公司,劳动监察部门应该重罚。人本社会,人民何处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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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xiao123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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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拒不赔偿,死者家属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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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这个帖子,看公司能猖狂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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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谴责供职单位这种行径,强烈支持死者家属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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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寒冷,人心更冷。新上任的领导说,人民是政府力量的源泉,但是,人民的力量来自于哪里?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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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贴,必须要顶起来。还有没有王法,有没有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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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项目书记兰勇推诿责任,施工方请监理方吃饭,不就为了通融关系,法律本来就不允许。难怪中国现在建筑质量这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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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工作而进行的应酬,本身就是工作的一部分,在这期间受到的伤害那肯定是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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