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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无故延期:淮海花园的项目资金都是教工集资预交,完全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因此工程不断延期非常令人费解,作为集资建房的学校代理方不能做出合理解释。
1.合同约定工期 淮海花园工程经公开招标,于2012年1月16日与南通五建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工期752天。办理完各类规定审批手续后,淮海花园工程开工许可证正式批准之日为2012年5月26日,此时间点为合法的开工时间点,从此时间点计算,根据合同约定工期,淮海花园工程原竣工之日应为2014年6月17日。 2.不可抗力等因素顺延增加时间 施工过程中,因暴雨、高温、城管阻碍施工出土等不可抗力以及二次分包工程配合施工等原因,按国家法规确认该工程顺延的时间为75天以上。 3.与南通五建约定的竣工时间 按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结合后期经确认可顺延增加的时间,淮海花园工程竣工时间应为2014年8月20日以后。此时间为合法的理论竣工时间。 总承包方南通五建管理能力有限,不能满足工程正常进展需要,导致工程延期。为了推动工程进展,学校每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要求南通五建项目部抓好进度和质量。关于工程进度问题,学校与公司高层多次沟通,要求五建管理高层进驻现场,以尽快解决问题。 二、学校态度暧昧:学校对承建方——南通五建的应有垫资款不到位、工程延期等违约行为一味迁就,学校相关领导多次拒绝教工要求公开淮海花园项目财务开支明细及合同的诉求。 到目前2014年10月24日,淮海花园工程共筹资5次,筹资的总额度为房屋成本预估价的75%。个别购房教职工认为承建方应垫资问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此项规定,学校也无权要求承建方履行此项义务。 三、原校长存在资金挪用嫌疑:淮海工学院原校长及项目总指挥晏维龙在任职期间,曾违规就任一盈利性地产类商业公司——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开发新楼盘——紫金公馆。巧合的是,淮海花园自2010年10月份启动首次向教职工集资约1.5亿元,直到2012年4月才开始动工,期间项目招标多次流标。这段时间与晏维龙担任该房地产公司法人的时间蹊跷重合。因此,该校原校长晏维龙存在挪用项目资金或收受贿赂利用项目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 就反应的这个问题,晏维龙同志曾经专门向学校做过说明,紫金公馆项目的环评公司直接拷贝了淮海花园的环评报告,对法人代表姓名未做修改。该公司已就此事向晏维龙同志道歉。淮海花园建设资金,学校设立了专门账户,严格管理,没有出现过任何将建设资金挪作他用的现象。 四、学校拒绝财务公开:出于以上怀疑,淮海工学院教工选出代表,多次向学校要求公开项目开支明细,至今未收到学校明确答复。 学校定期向全体购房者公示工程进展情况。自淮海花园支付第一笔建设工程款起,支付明细账均通过淮海工学院基建处网站及时向教职工公示。学校开设了淮海花园专用账户,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每一笔进度款支出都须经承包方申报,甲方、监理确认,跟踪审计组审核后,方可按相关程序进行核算、付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