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央第八巡视组的情况反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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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远灵通 发表于 2015-1-5 08: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一律”即:党员干部违反上述“三个严禁”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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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swert 发表于 2015-1-5 11: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党中央巡视组尽快协调伊春市政法委书记伊春市中级法院石院长以及信访顾院长尽快调节有关部门,解决百姓反应的合理诉求,化解判案不公
  现在我要求法院领导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一下两个问题
  在这起房屋侵权案中,由于伊春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张林、谢世军目无党纪国法,公然将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给我的私有产权证中的‘个人"篡改成‘等人’导致我维权不成私有财产被错判,几审又知错不改将我持有城市户口的下岗职工判决认定我是农村贫贫困户在次将我私有财产改判共同共有都是错误的,依据本案政策的规定,市政府帮扶市帮直属特困停产企业的下岗职工该财产是给我本人的,本案不存在法律上的共同共有,以上所以判决书财产共同共有都是错误的,伊春市中级法院审案法官改篡证据对此案负有严重不可推卸责任,伊春市中级法院领导有责任和义务去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平息矛盾,我请求解决一下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错判给我造成近两百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2011年12月27日区法院找我谈话,问我需要给我多少钱能解决我的问题,我答应给我70万元就可以了,我有当时的区法院谈话笔录为证。
  第=个问题是;我当时的简易存车棚20米宽经规划局审批同意我改建25米的存车场,由于判决将我私有产权改判共同共有导致我无法改建 我要求把规划局审批同意我改建25米的存车场的面积恢复给我,虽然当时的伊春区法院院长纪文显和区政法委文书记在政法协调会议,已经协调了有关部门并且已经同意将25米宽的面积恢复给我,至今也没有落实请领导尽快落实。
  另人难已信服的是法院把我有理访 ,现在按无理访给我调节一错再错无法让人信服,难到法官改篡证据办人情案知法犯法法院不去终究,却让当事人去承担责任吗。
  反应人:宋晓杰
  联系电话;13704856884
  黑龙江省伊春市红旗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