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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上班时不幸倒下,抢救时间请不要超过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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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小菜鸟 发表于 2015-1-9 10: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廖相建于2014年12月12日下午2:00在佛山新怡内衣集团公司上班期间开会倒地,经一个月抢救,已遗憾离世。廖相建小孩才5个月,父母年迈,然而由于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新怡公司拒绝认定为工伤。难道要家属埋活人??逝者已矣,愿予生者关怀!!
  工伤认定的关键难道是时间??难道让家属把病患撤掉呼吸机让其“自然”死亡??法理也应站在人性的角度,而非冰冷的规定。
  廖湘建作为家庭中的中流砥柱,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儿子,在工作岗位上突然倒地,给一个家庭带来的打击是有多大??而现在,他为其兢兢业业工作多年的公司-佛山新怡内衣集团竟拒绝认定其为工伤,让家属寒心!!
黄豆土豆 该用户已被删除
黄豆土豆 发表于 2015-1-9 12: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已去,希望公司不要让活着的人再绝望。
G89411 该用户已被删除
G89411 发表于 2015-1-9 15: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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