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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18大召开以后,溧阳市人民政府的权力发生了质的变化。连土地使用权都可以随意转换了。
在溧阳市云龙南地块拆迁过程中,当地居民在不知道任何情况下,自己住了30多年的集体土地, 忽然就被拆迁部门转换成了国有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十一 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各位想一下,住在这样地方, 还有什么安全感??还有什么权利可言??老百姓还有什么??土地是老百姓生存和生活之---根本。 当地政府,在2013.4.15号召开拆迁动员会,说是旧城改造。当日,溧阳新时代地产公司,接受预 约登记,《有视频证据》。连土地没有被征收,开发商就接受预约登记,这就是18大以后溧阳旧城改造 方式。本人以上全部有真凭实据,有土地证,视频......。真切盼望上级政府部门,深入调查。 欢迎!!资讯媒体介入!!还当地老百姓一个公平!! 如需证据,联系电话;18251202258. 请 帮忙转载!!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