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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滥用警械,被“铐住你在此过年!”吓倒者2012年9月24日 周一上午11:07
发件人: "吴先生" 查看联系人资料收件人: 110@gdga.gov.cn包含附件的邮件1 个文件 10月13日兴华民警中队被扣录音.mp3 尊敬的省公安厅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市民,因在厂里用手拍了二下保安员的摩托车头盔,根本没有身体肌肤接触的,只因保安队长与民警相熟,五天后,被当地民警192152抓去民警中队,受尽声色俱厉的威胁恐吓,要“铐住你在此过年!”,同时,用手铐锁住我的双手,囚入一个有屎、尿臭味的房间,使我感悟,达三个多小时之久,被迫无奈,我当着众民警承诺愿意赔一万元、、、、、、最后才放我出来,使我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至今不能上班工作,请求有关领导为市民主持公道,万分感谢! 我观点是:一,受到粗暴的、声色俱厉的威胁恐吓,并实施“铐住你在此过年!”。 二,在无事实依据及表面情况毫无依据下,滥用警械,剥夺人身自由。 三,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当时条件谈妥后,返还我手机、钱包、锁匙等物品后,我详装听电话作了录音,此时仍很粗暴的。 出来后,我把全过程记录下来,连同录音到顺德、佛山公安局信访科投诉,均无果。可悲的是,顺德公安信访科的答复书是歪曲事实的,语无伦次的,嘴巴话语是无原则的、市侩式的。到佛山公安局信访科至今无任何结果。 尽管此事在当地多有普遍性,但我所投诉的是亲身经历的具体的人和事,并非他们所说的是投诉一个“我地警方”、“公安局”。 投诉对象:佛山顺德公安局容桂派出所兴华民警中队民警192152 设诉人: 邮箱kgdqqqqidr2008@yahoo.cn 还公民人权!谢谢! 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 2012年8月2日星期四 重发 2012年8月8日星期三 重发 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 重发 2012年9月24日星期一重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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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铮铁骨证明:你是违法的,就是奈何不了你——佛山顺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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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百姓能斗过有证的流氓吗?理智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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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要老提公民权好不?请拿出身份证看背面,你是公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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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封邮件复制过来的。是二个省级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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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封邮件复制过来的。是二个省级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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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封邮件复制过来的。是二个省级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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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铮铁骨证明:你是违法的,就是奈何不了你——佛山顺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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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封邮件复制过来的。是二个省级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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