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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高新区名城路和信名城小区,按照购买合同约定,于2014年12月30日该商品房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12月30日上午,广大业主应约如期来到该小区售楼部,通过查询了解和查看小区房屋之后,发现和信名城小区根本不具备交付条件,原因如下:
一:和信名城小区在房屋竣工后,并没有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三证两书,以及《房屋实测面积登记表》《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小区绿化脏乱差,没有达到路通,水通,电通。合同中所写的配套设施是超市,幼儿园没有丝毫进展。 三:商品房屋的建筑与所签合同内容不符。 针对上述问题,开发商只通知收房,对于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公示,也没有明确说明,业主心中存在很多疑惑,并于当天上午集体签署了拒绝收房户名单共计 户,同时,业主们针对存在的众多问题,提出了反映与诉求,请开发商尽快商定,希望公司对业主们的诉求能够引起高度重视,否则,业主们将坚持拒绝收房之后,根据购房合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