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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的遭遇 —务川县雷管监管部门,你们权力到底为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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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爱霞 发表于 2013-1-6 17: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家庭的遭遇
  —务川县雷管监管部门,你们权力到底为谁用?
  我叫李进,男,苗族,身份证522126198210236513,贵州省务川县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蕉坝乡麻村梨子坪组人,从2003年开始至今一直
  在广东佛山务工,联系电话15815683400。                                          
  2012年12月13日下午4:30左右,我家10岁的儿子李佳新和村里的李齐、李办家的两个小孩以及不知家长名字的另一个小孩从麻青苏甘希望小学放学回家,5点左右,路过麻青村李伟用于修建民房还没有完工的地基上玩耍,我家儿子拾到装有导火索的电雷管一个,5:40左右从地基上带着电雷管回到家,之后由于他不知道是电雷管,用手机电池板碰触电雷管引起爆炸。我当时接到家里关于此事的电话,立即向遵义市务川县蕉坝乡派出所报案,然后我家人连夜将小孩送到务川县人民医院,经专科检查,雷管爆炸造成我家儿子1、右侧阴囊挫裂伤;2、侧睾丸碎死并坏死;3、右侧精索挫伤;4、阴茎挫裂伤;5、右侧阴茎挫裂伤;6、下腹部及双侧大腿内侧广泛软组织挫伤。办理了入院治疗手续。住院的具体诊疗情况见我家儿子的“出院记录”,共住院18天,现已去除睾丸一个,造成了生理残疾,医生说,对小孩将来的生育有非常大的影响,可能导致不育。我家就这一个儿子,将来我们的养老及传宗接代还需要他来完成,发生这么不幸的事情,使我全家人精神崩溃,失去了生活的希望。给儿子也留下了极大的心理阴影。
  2012年12月14日早上10点左右,遵义市务川县焦坝乡派出所到我家雷管爆炸现场及李伟的未完工的地基上调查取证,2012年12月17日,遵义市务川县焦坝乡派出所到务川县人民医院问我儿子案情发生的过程。之后,遵义市务川县焦坝乡派出所给予我的回复是由于找不到雷管的编号,无法破案。2012年12月24日,我到务川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反映我儿子被雷管炸伤一事,之后我打电话询问处理结果,治安大队工作员让我到他们办公室谈。2012年12月31日我到他们办公室,办公室工作员给我回复:“家长负大部分责任,爆破员只负很少一部分责任,还说:‘孩子拾到雷管为什么不交给爆破员?’,最后敷衍说:‘我们会尽快处理。’”。但是,从反映问题开始至今也没有一个最终的、具体的书面处理结果出来。还有孩子才十岁,怎么可能知道什么是雷管,所以,治安大队办公室工作员说的那句话话很……
  住院18天,花去医学费、营养费接近一万五千元,小孩现在暂停学业在家休养对其学业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但是,由于没有明确事故的责任人,所有的医学费用只能由我自己付。找务川县蕉坝乡麻青村委会出证明报销农村合作医学,他们表示不能用被雷管炸伤的名义出此证明。现在小孩的伤残等级待鉴定。
  我的请求是希望我的儿子健康成长,尽快找到责任方赔偿医学、营养、生理残疾、小孩成长心理阴影等费用。追究相关责任方随意摆放雷管的责任。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