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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成都郫县门户网报道:郫县1月15日电 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多个居民小区日前被查出有不法分子涉嫌从事传销犯罪。本月初,在成都市市委纪委的监督下,成都郫县区公安总局联合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对郫县各小区苑进行了暗地走访查访,摸清排查了一大批隐匿于郫县从事传销活动的非法人员。针对重点小区的异常情况,结合居民的举报,一举捣毁了数个传销窝点。其中当场落网郫县绿地国际一期8栋4单元1501的传销头目人员黄积强等高级头目及其下线数十人。15日,成都警方通报了案件的最新情况:该案件涉及资金额100多万元人民币,拘留传销组 织头目32人,清查传销窝点24处,涉及 传销人员1600余人。黄积强被判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资产10万。其它人员被判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资产5万。
去年以来,从成都市警方收集到的信息反 映,在该市郫县、红光镇、新都区等居民区内,有来自湖南、广西、福 建、广东、江苏等地的不法分子,以“西 部大开发”、“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等 名义,从事传销犯罪活动。对此,成都警方成立专案组,通过近一年的摸排调查,在掌握了该团伙的运作模式、组织架构及相关证据后,于2013年4月11日对该传销组织头目进行集中抓捕,共落网犯罪嫌疑人55名,缴获现金 80余万元,刑事拘留团伙骨干32人。该传销组织涉及人员约1600余人,组织要求参加者提供所有亲戚朋友名单和联系电话,并逐一联系,以“有项目能赚钱”为由,将人骗进组织,通过开会、参观等方式进行“洗脑”,说服其加入。参加者需缴纳最多21份、每份3300元的“申购费”, 取得加入资格后可发展“下线”,所收资金 近半数被组织骨干瓜分。成都警方提醒,参与传销、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和货源、保管、仓储、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条件均属违法行为,希望群众能自觉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成都警方提供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