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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现向您举报下列个人及其问题: 姓名:胡胜飞, 身份证号码:513030198704133117 现住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华丰花园9区2053室 手机号码:15813892169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2483088 名称:中山市三乡镇奇迹化妆品店 经营者姓名:胡胜飞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经营场所:中山市三乡镇文昌路丽景花园绿盈轩1号信和超市内A3卡 经营范围:零售:化妆品、护肤品 发照机关: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照日期: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具体事实和理由: 1、胡胜飞于2012年上半年在深圳布吉转让过整形院,后来到了中山市三乡镇,也做相关行业,店名叫“奇迹化妆品店”。胡胜飞租的店铺在本地信和超市内,位于繁华路段,进入超市正门即可看到其店铺。此店内有一男子看场子,黑社会长相,门牙上有褐斑,有可能是尝试毒品时留下的痕迹。可见,此店不是正常售卖化妆品。带有欺诈和威胁顾客的性质。 2、胡胜飞本人租住的华丰花园9区2053室,不付房租,欠电费三个月,也不肯搬家。 租房时说住两个人,搬进来以后住了四个人。对家具家电不爱惜。 今年1月1日是交租金的日子,胡胜飞说他自行找人维修了热水器,发生的费用要房东付钱。声称,如果房东不负担不合理的费用就不付房租,还叫嚣,你找派出所来呀,听口气是跟派出所勾结了。这些不合理费用根本就是无中生有,反正他说什么东西坏了都是他单方面说的,从没通知房东到场验证,他自说自话,就是要减租金,不减就耍臭无赖不给房租。如果他说每月花了500块维修费,那岂不是房东没租可收了。如果他说每月花一千块维修费,那房东还要倒给他钱了。 其实,租房合同第三条写明:在租赁期内,该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维修费、管理费、公共天线费、房屋租赁税及工商税等政府部门收费均由乙方负责支付。如乙方拖欠以上费用而损害到甲方利益,视作乙方违约..合同期限:2012070120130630。此合同一式两份,胡胜飞手里都有,他也都看见了,就是故意耍臭无赖。 跟房东谈话中多次叫嚣:“我就是不给租金了,也不搬家了,你能把我怎么样?”还叫嚣:“我宁可店不要了,也不给房租。”还说房东进了他的房子,哪里是他的房子?那是房东房子。诬陷房东偷了他多少钱,他有那么多钱等着人去偷还会欠500块钱的房租和三个月电费吗?诬陷之后还多次叫嚣要找派出所,不知其与当地派出所勾结有多深。最后还以黑社会口气对房东说:“你想跟我玩,我就跟你玩到底。”哪个房东有闲功夫跟胡胜飞玩呀,胡胜飞算个屁呀,他自己臭不要脸。 本人已经提醒本小区各业主:千万注意,不要租房给这个人,以免得不偿失。看清他的个人信息,千万不要租房给他。群多的帮忙转发一下。 以上问题请介入。 P.S.本文已发给各个相关执法部门和监察部门,并在互联网上公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