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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叫徐绍春,我儿徐杰于2008年10月23日在浙江温州因交通事故死亡。之后我向浙江温州瓯海区人民法院起诉事故责任人林帮福与蒙城县华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温瓯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林帮福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84410.6元;2、蒙城县华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11000元,并对被执行人林帮福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但两被告没有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责任,我便向瓯海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瓯海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18日受理了我的执行申请。但时隔一年多,至今没有任何款项执行到位。我多次到法院催促也没有任何结果。我和妻子因儿子过世饱受心灵折磨,身体健康状况也很恶劣,同时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两人现均失业在家,没有其他收入。我们夫妻在此请求好心的领导和好心的朋友看到此贴后能帮我们讨回赔偿款,我们夫妻感激不尽、叩首不止。我们现住在江西省崇仁县城。联系人:徐绍春 陈冬莲 联系电话:(13125322082 13125322092 徐绍春泣诉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