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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张喜龙,河北省博野县、程委镇、张庄村,村民。2014年8月12日 被博野县第七届政协委员、现博野县程委镇张庄村党支部委员张小民,用半米多长得砍刀砍伤。案发至今,凶手逍遥法外,十二月三十日我们收到伤情鉴定通知书、我要求程委镇派出所刑拘张小民,查找凶器。派出所所长王磊说找不到张小民,7个工作日后派出所长王磊通知我说张小民对伤情鉴定有异议,要求重新做伤情鉴定,我们于今天2015年一月22日)被派出所长带到他说事先联系好的保定市第二医院,可保定市第二医院法医鉴定负责人说他们没有复审保定市公安局法医和保定法医医院联合鉴定书的资质,回来路上告诉我等通知到北京法医大去做鉴定,如果再做不了,我不知道还会带我去那里做鉴定,让我等到何时。程委镇派出所一个国家的执法单位,就是这样玩弄我这个平民百姓,千方百计庇护凶犯,借二次鉴定为由拖延时间,不拘张小民,让我维权如蹬天,我希望有仁之士能伸出救助之手,我张喜龙必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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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把他也砍成重伤,让他去做鉴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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