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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合法,10元就刑拘?如何看“刑拘为农民工代购火车票小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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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春来合肥 发表于 2013-1-15 15: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佛山一对结婚刚三个月的小夫妻帮不会上网订票的农民工订火车票,每张收取10元手续费。前日两人被刑拘,拿到回家车票的外来工都为这对小夫妻叫冤、打抱不平。今年春节,小两口将在看守所里度过。
  农民工没有电脑,不会上网,可为了过年回家去买火车票,请人代买心甘情愿出10元手续费,这在农民工看来,应该是桩好事,本该感激,可这恩人竟被刑拘了,怎不为他们叫冤?
  据新闻介绍:铁路民警表示,正规火车票代售点门口有“铁路火车票代售处”的招牌,并有编号,且根据《国家纪委、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票销售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代、售火车票每张收取手续费为5元。
  同样是代售一张火车票,收5元合法,收10元却要违规这其中的道道实在是看不懂,理不清。笔者认为:这对小夫妻与倒卖车票的“黄牛党”性质完全不同“黄牛党”利用春节前一票难求的形势,一张票要多加几十甚至100元的票价,谋取暴利;而这对夫妻只是看到农民工不方便或不会上网,想帮他们一把,从中收取10元服务费。因此,笔者觉得,对这对小夫妇进行刑拘是有点“量刑过重”了。
  还要说一句:既然正规火车票代售点门口有“铁路火车票代售处”,这应该是火车站服务的范围之内,那为什么还要多收取5元钱的手续费呢?为何不免费为不懂上网购票的农民工服务?这难道是合理又合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