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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对[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总书记提出的“八项规定”的落实,是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监督的一项实质性的重要举措,是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的重大举措。
通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到目前目前,因抽查核实发现存在问题,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拟提拔厅局级和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湖北省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在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慑。 制度的作用在于执行,执行在于发挥“威慑力”。“威慑力”令贪官心惊胆颤,却令民众拍手称快。事实上,我们从《规定》的条款明确事项就知道,这本应是一份具有“问责”威慑力的反腐制度。如《规定》里明确,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现在,有多少官员的财产被严格与公正地“核实”了?被严格与公正地“公开”了,被严格与公正地“问责”了?我们得到的“提振人心”的消息实在有限,这也要求,乘纪委全会之风,以抽查核实干部财产为切入点,有关部门能以有力的措施抓落实,促成效,能够让更多领导干部的“廉洁透明度”更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