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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襄阳中院曾在对刘先明的一份公开回复中称其“标榜自己是‘精细化管理’相关人士,并没体现出什么‘精细化管理’相关人士的品格和水平,”其“公然造谣称我院让其他单位出资制作内容不当的广告牌,甚至肆无忌惮地造谣、侮辱攻击襄阳的机关和公民,这都不是一名遵纪守法、有正确道德操守和是非界限的公民所能做的。”有些不明真相的坛友可能觉得襄阳中院的回复有点尖锐,其实只要了解相关事实,就会发现上述对刘先明的评价特别公道准确,毫无过分之处。刘先明反复炒作的“中国梦”广告牌就是活生生的事例。
刘先明先是在互联网上反映“在离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百米左右的马路边,看到‘中国前进!’‘前行300米右拐’的连体广告牌。”随后又称由于其投诉和曝光,相关部门责成广告发布单位将该广告拆除。尔后,刘先明进一步发帖称“经本人调查,襄阳中院搞的‘中国前进!’公益广告,是由房地产开发商——襄阳恒大名都出钱。襄阳中院要做‘中国前进!’的公益广告,为什么要让房地产开发商——襄阳恒大名都来出钱?”公然指责襄阳中院存在制作内容不当的广告牌及让恒大公司出钱为其制作广告的问题,贴文发出后,襄阳中院曾正面澄清,所谓“中国前进”公益广告与该院无关,但刘先明毫不理睬,依然在互联网上多次重复前述指责。 鉴于刘先明在拒绝出示所谓证据的情况下,反复对襄阳中院指责攻击,襄阳中院为澄清事实,只好主动向相关部门去函了解。今年6月,襄城区城管局、襄阳恒大公司先后出具说明,证明放置在襄阳中院对面的“中国梦”公益广告,系恒大地产根据襄城区城管局统一安排,为营造“五城同创”和“创卫”氛围,规范美化建筑工地围挡所建,该广告牌设置和发布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关。襄城区信访局也明确表示,其在对刘先明的相关答复中,从未讲过该广告牌系襄阳中院制作。 事实证明,刘先明发表这些错误言论,并不是道听途说、受到误导那么简单,根本上是为一己私欲,故意捏造事实,编造谣言,以制造网络舆论,进行负面炒作,企图通过向法院施压达到其非法目的。通过将襄阳中院斜对面的广告牌牵强附会成襄阳中院制作的广告牌,在得知恒大公司为制作主体后,又再进一步演绎成襄阳中院让恒大公司出钱制作广告牌,刘先明借题发挥、歪曲真相的脉络真是无比清晰!相信广大坛友通过上述事实也能看清刘先明的丑恶嘴脸。’的公益广告,为什么要让房地产开发商——襄阳恒大名都来出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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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院互联网上展示的襄城区城管局的红章证明又出可笑之错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2014年9月7日 2013年12月24日,在国家信访局的信访平台上,我发去了《襄阳发布的“中国前进!”、“右拐”的广告不妥》这一投诉件,全文如下:12月17日,多次正确提出公益质疑而维护了国家形象和尊严的、捅倒了“共和国脊梁”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者”的、建议襄阳机场拆除了凸显“洋妞”“水多,够爽!”广告的、持续质疑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总经理”刘佑锟等人涉入的三一“行贿门”真相不公开的、持续揭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伪证而错审的、建议全国总工会撤销枉法提供伪证还没认错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所获得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的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在离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百米左右的马路边,看到“中国前进!”、“前行300米右拐”的连体广告牌。 把宣传“中国梦”的“中国前进!”的公益广告与宣传房地产的“前行300米右拐”的商业广告并在一起,会给人“中国前进”、“右拐”的联想,这是在拿“中国梦”开玩笑,很不严肃!建议襄阳市有关部门立即实地调查,督导发布相关广告的单位立即整改。 2014年9月5日下午,在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正确揭批、曝光、举报襄阳中院“违法错审”、“违法养猪”、“违法建楼”的刘先明,在襄阳图书馆中撰写、发布了《襄阳中院曾给我出示的三份红章证明》。襄阳中院的反应很快,很快就回应性地发布了一个帖子,还把那三份红章证明发布在互联网上了。 看到襄阳中院为回应刘先明的《襄阳中院曾给我出示的三份红章证明》而在多网发布的贴子及三份红章证明,9月6日本人即撰写、发布了《刘先明对襄阳中院9月5日所发一贴的驳斥》一文,文中写道:刘先明出示的两段电话录音及记录,无缝对接。襄阳中院出示的三份红章的证明,与襄城区信访局3月7日发到国家信访局信访平台上的答复意见书,也就是襄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4年1月13日出具的《关于襄阳市襄城区信访局交办函的回复》,却对不上。谁出示的证据是真,谁出示的证据有假,一目了然。 襄阳中院在多网发布的襄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4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襄阳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檀溪路沿线设置公益广告牌的证明》中写道:2014年1月,襄阳市“五城同创”和市创卫办的要求,城区在建工地需在在建工地沿线设置和发布“五城同创”和“创卫”公益广告,对此,襄阳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工地恒大名都项目部在檀溪路广电至襄阳轴承厂段设置“五城同创”和“创卫”公益宣传广告,用于营造创建氛围和规范美化建筑工地围挡,按照要求硬质围挡宣传需要满足版面20%至50%的公益宣传广告,由于产权单位恒大名都公司没有与广告发布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审核,造成公益宣传广告部分内容与事前恒大名都公司在同一地段设置的指示牌重叠,产生了“中国前进,前行右转300米”的视觉错误,发现这一错误后,区城管局立即责令所辖的檀溪城管执法中队,督办并敦促产权单位对其进行了拆除。该广告牌的设置和发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无任何关系。 襄阳中院在多网发布的襄城区信访局2014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刘先明网帖反映“中国前进”“右拐”的情况说明》写道:2013年12月25日,襄城区信访局收到国家信访局从互联网上转来刘先明反映“...在离襄阳市中级法院两百米左右的马路边看到中国前进,前行300米向右拐的连体广告牌,把宣传中国梦的中国前进的公益广告与宣传房地产的前行300米右拐的商业广告并在一起,会给人中国前进向右的联想...建议襄阳市有关部门立即实地调查,督导发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按照襄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4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襄阳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檀溪路沿线设置公益广告牌的证明》所说的,襄阳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根据2014年1月的襄阳市“五城同创”和市创卫办的要求,才在离襄阳中院两百米左右的马路边,做了与“前行300米右拐”的地产广告连为一体的“中国前进!”的“中国梦”公益广告;然而,在2014年1月之前,2013年12月17日刘先明却发现了离襄阳中院两百米左右的马路边的“中国前进!”、“前行300米右拐”的连体广告牌,2013年12月25日襄城区信访局又收到了国家信访局从互联网上转来刘先明的《襄阳发布的“中国前进!”、“右拐”的广告不妥》。 襄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4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襄阳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檀溪路沿线设置公益广告牌的证明》中的“2014年1月”,明显与襄城区信访局2014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刘先明网帖反映“中国前进”“右拐”的情况说明》中的“2013年12月25日”有冲突,然而,襄阳中院于2014年6月17日向刘先明出示后,又于2014年9月5日在互联网上展示。 在“千古帝乡 智慧襄阳”里,出现这样的奇葩之事,实在是太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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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明与人民日报评论员接连谈价值观的极端重要性一、2014年9月22日,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撰写、发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时比生命还重要》一文,文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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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明与人民日报评论员接连谈价值观的极端重要性一、2014年9月22日,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撰写、发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时比生命还重要》一文,文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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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信访部门赞誉刘先明是正能量的人电话录音 03分08秒,襄城区信访局的负责人讲:刘先生,首先感谢你对这个事情这么重视,国家信访局转过来以后,我们把你的信访事项、反映的情况,我就和城管局檀溪城管中队一个具体负责这一块的人联系了,把你说的情况,让他去现场核实一下,就是市法院一个公益性广告,就是“中国前进!”;右拐呢,是市政、施工搞的一个牌子。这是个很不严肃的东西,你说它大吧,它也大,你说它不大吧,它很不严肃。首先要感谢你!另外,我把你反映的这个事情,交给了我们襄城区城管局,要求他们尽快调查处理,并安排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拿出整改意见,而且他们要把整改的情况报给我,我要把整改后的完整资料,上到互联网上去;尔后,你通过互联网上,就可以看得见他们的答复意见了。非常感谢你!你这么热心我们社会的发展,我们社会多一些你这样正能量的人,我们的社会应该多一份温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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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一个回复,让刘先明三感温暖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2014年11月18日因为11月19日又将在吉林讲授《精细化管理》,所以本人11月18日下午来到吉林。晚上,在与合作单位的负责人一起吃饭的时候,聊到了今年的培训市场和行情,聊到了我认为最受用的书。我说:毛主席的《矛盾论》、《实践论》、《论持久战》,对我的职业生涯起到的作用最大。提到“持久战”,本人持续揭批涉入三一“行贿门”的“总经理”刘佑锟所在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枉法伪证、网络造谣,持续揭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错审、违法养猪、违法建楼、网络造谣等,我认为也算是“持久战”。在本人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的“持久战”中,本人2014年9月6日将《襄阳中级法院出示的三份红章证明有假——对襄阳中院9月5日所发一贴的驳斥》发给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014年10月21日,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作出回复,内容如下:回复意见: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我们的职责权限,已经或正在进入司法程序审理、裁决的信访件我们无权受理。建议您向当地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中央纪委的上述回复,让2014年6月在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同步散布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做坚决斗争中感受到党的莫大温暖的刘先明,又从三个方面感到温暖:一、2014年10月20日—23日,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正在这一盛会召开的日子里,10月21日中央纪委对本人发去的《襄阳中级法院出示的三份红章证明有假——对襄阳中院9月5日所发一贴的驳斥》作出回复,这让我感到温暖。二、2014年9月12日下午,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收到了刘先明起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散布网络谣言、侵犯刘先明名誉权的《民事起诉状》。中央纪委在10月21日的回复里说“您反映的问题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这让我感到温暖。三、中央纪委在10月21日的回复里写着“建议您向当地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这让我感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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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晚,刘先明接到“一名法院干警”的三条匿名短信12月14日22:19、22:20、22:20,多次准确公益质疑而维护了国家形象和尊严的,捅倒了“共和国脊梁”奖并亮相央视“焦点访谈”的,捅掉了襄阳中院斜对面的“中国前进!”、“前行300米右拐”的不良连体广告并获得襄城区信访局的“我们社会多一些你这样正能量的人,我们的社会应该多一份温暖的。” 赞誉的,持续揭批襄阳中院违法错审、违法养猪、违法建楼、违法造谣的,持续揭批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枉法伪证、违法造谣的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接连收到署名为“一名法院干警”的三条匿名短信。发短信的手机号码是:0085264512034、0085264512001、008526451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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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回复“caijq”caijq 发表于 2015年1月23日 21:25有这种毅力说实话挺佩服的,话说用在做事上啥事都干成了,何必......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2015年1月24日回复“caijq ”:“话说用在做事上啥事都干成了”,说得很对!做成好多件事,比如:1、2014年2月26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刘先明与中化六建进行调解,达成和解意向,口头上纠正了十年前的冤案。2、2014年6月12日,襄阳中院和中化六建同步散布网络谣言,来势汹汹地妄图把刘先明推进监狱,可是,他们的如意算盘和险恶企图落空了,一个月后,襄阳市公安局局长夏先禄被查、被抓了。3、历经刘先明近一年的持续揭批和举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警基地违法养猪的养猪场,于2014年12月17日大出名,襄阳中院的养猪场也终于寿终正寝了。回过头看,做成这三件事,那真是不容易。幸亏当今是新时达,否则,真难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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