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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呼吁礼县人民法院解救我全家44年无家可归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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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亡逐北 发表于 2015-2-2 15: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紧急呼吁礼县人民法院解救我全家20多口人44年无家可归之急
我是甘肃省天水师范学校的一名高级讲师,祖籍甘肃省陇南市礼县中坝乡黑池庙村,有祖业房院一处。1968年7月18日,因婚姻问题暂且离家,房院锁好后托付族弟刘一定监管,不料,1971年6月,村革委会副主任赵巴金依官胁势,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砸锁撬门,霸产灭户,公然抢劫民宅,全家住进了我的房院,并于同年8月26日在我房屋旁擅自违法建房3间。我多次上访未果。1991年8月20日,我向礼县土管局申请重新确权,1992年9月,礼县土管局给我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因我当时在外地工作,《土地使用证》送到了我侄刘文手中,并由他暂时代管。赵巴金不服,多次怂恿其妻巨朝莲到礼县土地管理局找副局长赵琪,在赵琪的阴谋策划下,礼县土管局局长马见木不顾事实,不调查真相,滥用职权,秘密授意中坝乡土管员苟斌以我的《土地使用证》证号编错为由,从我侄刘文手中骗取了我唯一合法的土地使用证。随后,赵琪秘密授意巨朝莲拆毁我原有房屋,在我院内连续5次违法建房8间、大门两座。我向礼县土管局要求归还我的《土地使用证》,但10多年仍拒不归还。无奈,2002年8月13日,我以礼县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礼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终于在2004年12月15日礼县人民法院做出行政裁定“判决礼县国土资源局履行法定职责”。但从判决生效至今又过了10多年,我也多次向礼县法院申请执行,均被搪塞、推托,至今判决仍未执行。
礼县法院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使我全家20多口人不能回到自己家中生活,剥夺了我全家人的住宅权和民生权,这种渎职行为在今天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绝对不允许的,是对法律的蔑视,是对人民群众的失职!
鉴于此,我再次请求礼县人民法院:
1.判令礼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归还骗取我的唯一合法的《土地使用证》;
2.依法恢复被赵巴金违法擅自拆毁的我的房屋原状;
3.要求礼县国土资源局赔偿我22年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等共计20万元人民币;
4.要求侵权者赵巴金赔偿我44年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等共计30万元人民币;
5.依法追究原局长马见木、副局长赵琪的刑事责任。
受害人:刘天佑
2014年12月19日礼县法院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使我全家20多口人不能回到自己家中生活,剥夺了我全家人的住宅权和民生权,这种渎职行为在今天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绝对不允许的,是对法律的蔑视,是对人民群众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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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人 发表于 2015-2-2 18:34:05 | 显示全部楼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