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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负责任的企业就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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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管理器 发表于 2015-2-2 19: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发对象是“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华能源注意到,“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都位于新安县万基工业园区内,法定代表人都是王清凯。
对“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你公司3、4号机组未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规定建设脱硝等减排设施,3、4号机组2014年7月1日至30日氮氧化物连续超标排放,排放浓度为546.95-1269.2㎎/m3。省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于2014年7月30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询问和现场检查。 ”
河南省环保厅依据《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责令“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立即纠正环境违法行为,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建设脱硝设施,同时给予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介绍显示,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辖23个分、子公司,“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之一。
“集团介绍”称:“公司总资产229亿元,销售收入235亿元,连续八年上榜“中国企业500强”,是洛阳市唯一入选企业,经济总量位列洛阳市第二位,荣获“河南省突出贡献企业”称号,万基品牌被授予“中国品牌500强”,价值11.65亿元。”
事实上,这个荣获“河南省突出贡献企业”的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因为同样的问题,已经多次被河南省环保部门处罚。
根据河南省环保厅官网公布的资料显示,经洛阳市环保局检测发现,2013年1月1日至3月26日,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2台13.5MW机组SO2超标排放345小时,NOX超标排放225小时。
2013年3月15日、26日,洛阳市市环保局先后向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超标排污。3月26日,向新安县环保局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要求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责成洛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同意:给予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义安电力主管领导、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工作负责人陈元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万基控股集团热煤采购负责人李鸿钧行政记过处分。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2014年10月8日,河南省环保厅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重点污染源超标预警专报显示,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号、4号机组5月10日至5月16日二氧化硫连续超标排放,排放浓度2459 mg/m3-4088 mg/m3,超标5.15-9.22倍。责令该公司立即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给予罚款八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早在2014年1月22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2014年6月底前,包括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万基控股集团3号4号机组、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厂1号2号3号机组、洛阳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1号2号3号机组等完成除尘脱硫脱硝任务,确保外排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外排大气污染物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一律按要求实施停产整改。
然而就在2014年12月30日,河南省环保厅再次对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述认定万基控股集团3号、4号机组二氧化硫长时间超标排放,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确定违法行为属于较重违法行为。
而同样认为,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二氧化硫连续长时间超标排放,排放浓度为866-2539㎎/m3,超标3.33-11.7倍,违法行为属于较重违法行为。
这种极不负责的企业,个人认为处罚的轻了点。不得不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