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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交警野蛮执法两次将人推倒导致被车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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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若相惜 发表于 2013-1-27 12: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11日早晨八点二十分左右,我和我丈夫符强骑一辆木兰50摩托沿着电子一路由东向西慢行道正常行驶,走到了电子一路与太白南路交汇的十字路口刚好是绿灯25秒,我们正准备过十字路口,突然从右边人行道上冲出一个人把我们连人带车推倒在地,我们俩爬起来,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这个人又一把抢过符强的摩托车钥匙然后猛推一下把符强再次推翻倒在地上,这个时候一辆路过的大型公交车右后轮从我老公胳膊上碾过去,当时这辆路过的公交车右后轮距离我丈夫的头部大概只有三十公分左右。后经了解这个两次推倒我老公符强的人是西安高新交警大队太白南路中队民警黄一峰,警号51364,这个人既没有戴警帽,也没有穿警服,更没有穿交警制式反光背心,而且从头到尾没有出示过相关证件,期间也没有任何警示或者表明身份的语言。在西安上班早高峰时间段,而且是人流量极大的一个十字路口,他这种野蛮的行为根本就是不顾当事人的死活,简直令人发指!
  符强后来被太白中队的其他民警送往高新医院骨一科进行治疗,经诊断为左前臂挤压伤,左腕大、小多角骨及钩骨骨折,以后有可能造成终身伤残。从事发到今天已经17天了,太白交警中队的领导起初也曾来探望过一两次,从中队领导到责任人一再恳请我们私下了结,责任人黄一峰为取得我老公的谅解一再表示“没办法,这队里都分配的有任务,必须要抓够数量,我这任务又重,我也是为了完成任务没办法才这样……”。
  我想知道,什么样的任务可以让一个交警不顾当事人的死活?这算不算钓鱼执法?
  太白交警中队的领导谈到事后赔偿就一直在不停的拖延时间不断的推诿,给他们打电话要不就是不接、要不就是关机或不在服务区,根本没有任何解决的诚意。他们不停的催促我老公出院,为了逼迫我们出院,他们已经把陪护人员撤走了,而且不肯缴纳医学费。我们多次试图找太白中队领导王某协商解决,然而太白中队领导的态度就是不断的推诿,1月26日下午经我们多次联系催促,太白中队长王某终于同意见面协商,然而协商的结果就是他们不停地算来算去然后告诉我们,“按照法律规定一共只能给我们3万块钱”,多么的无耻,出事的时候我们跟他们谈法律,他们跟我们谈人情,现在谈赔偿了,他们又开始跟我们谈起法律来了。我们说要去警务督察队告他们,王队长表示“警务督察队咱以前也去过,不就是啥事不用干了,经常去那打个到么。”事已至此,我们只能通过网络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是有正当职业的上班族,现在我和我丈夫承受了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我们还有一个年仅四岁的孩子需要抚养,谁来还我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