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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贫困县——洛宁县公安局的相关资讯搜罗,希望大家帮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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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丽金 发表于 2013-1-24 19: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互联网上传了很多关于洛宁县公安局打击黑社会的帖子,作为洛宁人不由的关注了一下,但是越看越纠结,大家也来看一下。
  关于“韦耀武”事件: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召开笔者发布会,河南电视台也报道,说他们如何端掉了一个“黑社会”团伙,团伙人多至四十多人,罪行众多,作案时间长达二十余年。当时这个事情宣传的沸沸扬扬,洛宁甚至洛阳都轰动了。接下来就是相关人员家人的控告帖子,说洛宁县公安局为了炫耀政绩夸大事实、危言耸听。还指出公安局所罗列的罪状漏洞百出,也为韦耀武辩解,甚至很多老百姓说为耀武是好人。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很多,我把链接都放到下边了。反正我看过后是对洛宁县公安局的做法产生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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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egequ12 发表于 2013-1-25 01: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顶,自己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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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basdfcv79bo 发表于 2013-1-25 06: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洛宁县韦耀武涉黑案已于11.28日在洛宁县法院公开审理,但是39名涉黑人员一家只有一个旁听名额,27日家属和法院吕庭长协商,吕庭长答应请示领导后一定通知家属,但是直到开庭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家属多次到法院门口询问,12点多被洛宁县公安局带走,当天晚上,以冲击法庭为由行政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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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byong 发表于 2013-1-25 11: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11月28日,韦耀武一案在洛宁县法院开庭。
  开庭前一天,因法院只允许每名涉案人员一个家属旁听,在涉案人家属再三请求增加一个旁听名额的情况下,主审庭长吕高洁答应请示领导后同志他们,但直到开庭都没有得到任何音讯。
  开庭当天上午,涉案人家属和当地群众希望到庭旁听,请求与法院或相关领导协商,可没有相关领导出面答复,等来的确实**对涉案人家属和群众进行驱赶和殴打。涉案人韦红杰年逾80的老母亲在法院门口哭喊冤枉时,一名**野蛮执法,抓住其胸襟往后推打,在场的另一名涉案人亲属拍照这一情景时,**欲夺走相机,几个人想保护拍照人和相机时,遭到了多名**拳脚相加,其中一人被四、五个**按倒在地,面部造成多处擦伤,现场令人触目惊心。当场就有10人被**带至城区***,并以违反治安条例,冲击警戒线,妨碍执行公务的罪名拘留。
  随后,韦耀武70岁的老父亲也被几个办案**以谈话为由哄骗至***,并对其拘留10日,韦耀武小姨于中午在法院外被**强行带走拘留,随身携带的挎包中有关案情的证人原始材料也有部分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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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ert8556 发表于 2013-1-25 21: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小小的县城,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不惜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踩着群众的尸骨往上爬,都没有一个做人的良知  作为执法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随意给人扣罪名 山高皇帝远 真让人心寒  现在再也没有梁山好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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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乖LissyS 发表于 2013-1-26 08: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吗?洛宁公安局干脆卖给张廷璞算了,简直是一窝活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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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 发表于 2013-1-26 18: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诉人在开庭过程中仅仅出示,指控有罪的证据,而将无罪或者与其矛盾的证据故意遗漏。如蒿坪沟案件中,原派出所民警李光超、范松涛分别出具两份前后矛盾的证词,当庭仅提交300多人的那份;刘秀沟聚众,是程伟鸽黑社会犯罪案件判决书已经认定,公诉人不向法庭提交原始的案卷材料,而是提交在监狱补充的材料。
  本案件被告39人,其中还不包括在逃几十个,案卷几十本。开庭仅仅2天,试问能够保障被告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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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兵 发表于 2013-1-26 23: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洛宁县,我张廷璞说了算”,土皇帝就是说了算。谈何:“人民公仆”,把自己凌驾于党和人民群众之上,任意践踏法律,肆意妄为。
  2010年3月6日,我不在家,回家后看到屋门大开,一片狼藉,经询问听邻居说是公安局的人,从后院厕所把墙扒开,翻墙而入,撬开房门,翻箱捣柜,把屋内屋外,上上下下翻了个底朝天,然后扬长而去,我气愤难忍,去公安局质问,张廷璞竟然张口就说“执行公务,不犯法”,我问他,“我犯什么法?你执行公务到我家,有搜查证吗?”张廷璞不以为然,“你不服去市公安局告我,洛宁县我就说了算,你给我出去!”就这样不由分说,被赶出张廷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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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是两英人 发表于 2013-1-27 05: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原审公然剥夺我以及其他被告人的诉讼的权力
  为了揭露侦查机关的违法犯罪事实,我依法向原审法院申请对本案中,污蔑我故意毁坏他人巨额财物的鉴定机关有关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庭调查。“毁坏鸭棚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宁价证鉴45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
  我依法申请提取毁坏鸭棚案件中,张少正等所谓受害人,在投资建设养鸭场当时与洛宁县东汉禽业签订的,由东汉禽业担保的贷款协议”。
  审判庭对以上请求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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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gxy 发表于 2013-1-27 15: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省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张廷璞为掩盖自己的谎言,居然胁迫手下民警“采用野蛮的方式胁迫广大群众,诱供、骗供”,编造韦耀武黑社会案件
  自从张廷璞在资讯媒体宣布侦破韦耀武涉黑案后,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已处于骑虎难下的状态,随着案件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证明,韦耀武并非如他所说,为了维护他公安局长的“尊严”,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和政绩,,张廷璞不惜脚踏别人的血肉之躯,一错再错,用卑鄙无耻的手段来获取韦耀武的所谓“罪证”。
  韦华庭:男,58岁,河南洛宁县陈吴乡韦寨大队原支书,与韦耀武本是同族,几年前原本属于小纠纷,可公安机关无限上纲上线,5、6次胁迫韦华庭指控韦耀武,韦华庭在明确告知办案人员不是他们说的那样,办案人员不依不饶,甚至拿出别人的指控让韦华庭看着写,如果不照着写,也可能被抓。
  韦妙灵:男,60岁,河南省洛宁县陈吴乡韦寨大队原村委。2012年5月8日,公安人员对韦妙灵询问并做了笔录,因韦妙灵年老眼花,公安人员读给他听,并让其签了名,当律师重读那份笔录时,韦妙灵气愤不一,并出具证明原询问笔录不是他当时的真实说法,像这种连笔录都可以造假的行为不是草菅人命是什么?
  阴永军:男,42岁,洛宁县文化局办公室主任,见到我后,痛哭流涕,陈述多次被河南省公安局威逼利诱其对韦耀武栽脏陷害,用取保、立功,给其赔偿为诱饵,威逼其控告韦耀武
  故意编造假的受害人、报害人
  为了构成韦耀武涉黑案的经济性质特征的成立,不惜动用国家级贫困县有限的财力、物力,强迫洛宁县物价局在即没有实物,当事人又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物价鉴定。
  程玉香,女,47岁,洛宁县赵村乡下陈宋人,给我细说公安人员办案经过:多次拿着写好的东西叫签字,即没念,也没叫人家看,第四次她看到物价鉴定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拒约签字,公安人员居然说:没事,你签一下字到时候给你钱,程玉香断然拒绝,我不要你的钱,我也不会再给你签字。
  情节严重的是,当年出警的洛宁县公安局民警范松涛、李光超在韦耀武涉黑案中,河南省洛宁县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39人,而取保的23人,实际在押只有屈屈17人,更为离奇的是31人在逃,据知情人透露,这些取保的和在逃都向洛宁县公安局送了3—10万元数目不等的费用,我一个农民搞不懂在现今这个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下,我们的党岂能容忍这种巧其豪压的可耻行为?既然是在逃人员,为何洛宁县公安局不去追逃?是何人在庇护他们?谁是他们的保护伞?。
  经过了解,许多人“自己都不知道属于在逃人员”。既然在逃为何不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