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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十堰人,2011年6月29日下午,我在菜市场买菜,因价格问题与摊主何金凤发生争执,后拉着她胳膊准备去工商管理部门评理,后来别人劝开,我就走了。我走之后,何金凤到派出所报案说我殴打她,派出所民警非但不调查清楚案情,调解处理,反而扩大虚假事实,以殴打他人给予定性,后上升到故意伤害。我觉得自己很冤,可是法院判我故意伤害,我对此很不服。希望大家关注一下,帮我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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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苦说不出的 维权失败的 被欺负的 绝望中的人们 弱势群体 我们大家一起携手来维权。!!
我们自己把自己当人 我们一起强大 不去感概世态的炎凉人情的冷漠。没有用的。!! 我申请了个临时QQ 475723542大家一起来想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