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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偏袒凶手销毁证据,蒙冤5年申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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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在游泳 发表于 2013-1-30 08: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生偏袒凶手销毁证据,蒙冤5年申诉无门
  祸从天降,未交“保护费”惨遭毒打
  我叫唐根贵,是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个体经营者。2008年5月,我东借西借加上货款,买了一辆自卸车跑起了运输生意。刚跑了2个月后的一天,一个自称陶猛的人打电话给我,直接提出要我交纳6000元保护费,不然不能保证生意顺利。我平时已按月分别向南城卡口交纳1000元、特勤500 元,二大队500元的“协调费”,便没加理会。谁料,一双魔掌正向我袭来。9月30日,我和驾驶员邱广亮开着载货汽车行驶在宁連高速公路上,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晚19时40分,在途中板浦镇吃完晚饭。约20分钟后,汽车行驶至南城卡口,我下车走向卡口准备交纳当月的“协调费”,一辆GK6313的小轿车插上来挡住我的去路,从车上窜出3个人,不由分说,对我的头、胸、腹部拳打脚踢,我跪地求饶也不肯罢手,整个过程持续3分钟左右,直到我昏迷过去。等我醒来时,被送到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陶猛又打来电话,声称要到医院弄死我。因怕再遭毒手,我连夜转至连云港市中医院治疗。当时,我胸部堵得喘不过气来,胸部撕裂般疼痛,难以忍受以致昏迷,头昏脑涨,恶心要呕吐。
  无良医生偏袒一方,销毁证据,“重伤”变轻伤
  办入院手续折腾了大半夜。第二天,经X光拍片,膈肌明显上移约10厘米,大肠上移15厘米多,已被挤压到胸腔,胃和肺也都被挤压到胸腔,左下肺狭窄不张。稍内行人一看X光片,便可见外伤造成膈疝且膈肌穿孔。可是医生陈学章只是含糊地诊断:“左侧膈肌上移”。陈医生应该知道创伤性膈疝且膈肌穿孔是胸外科的急重症。所以摧促我立即开刀,因为他们比我清楚:“如不开刀,性命难保”。
  10月4日,开刀手手术,目的是“膈疝修补”。打开胸腔后,医生陈学章、赵海涛并没有对我胸腔的膈疝进行修补,而是以“截取多余膈肌薄弱处”为由,在未经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我腔内2块8*5*3厘米、壁厚0.2-0.4厘米的膈肌切除。至今我也不明白“膈疝修补”为什么要切除我的大块膈肌。当时我就怀疑医生切除我因被打致膈疝并破裂的膈肌,是毁灭证据,多次向医院索要被截取的膈肌,陈学章多次拒绝我的要求,说:“已扔掉。”。我不仅要问,如果医生不是偏袒施暴者,为何要切除我的膈肌,又为何始终拒绝我并非无理的要求。我的膈肌被切割后,卧床1年多,胸部两肋一直疼痛不已,后在上海、南京等多家医院诊疗,出现长期左下肺不张,狭窄。从此失去劳动能力,不能吃晚饭,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
  事后,我先后到北京上海多家大医院咨询,相关人士们看了X光片都认为是创伤性膈疝并能明显看出膈肌破裂。
  即便是按照中医院的“病历”,经连云港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2008年10月18日鉴定,定为“外伤致膈肌破裂修补,”“轻伤偏重”。
  法院鉴定“轻伤”变没伤,强烈要求医生说明真相
  拖了一年多后,直到2009年11月4日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检察院方将起诉书送达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
  因当事人对方要求,法院委托南京司法鉴定所2010年1月22日重新鉴定,结论为“未达轻伤程度。”
  本人认为其鉴定结果明显不公,多次要求法院重新委托司法鉴定。法院分管副院长李卓超同意出委托书重新鉴定,可是法庭庭长崔国权以“没有新的证据”一直拒绝不理。
  4年多来,原本当过兵、身体强壮,一人能干两个人活,能吃两个人饭的壮汉子,长期被伤痛折磨着,
  伤痛一直折磨着我,我的膈肌被切割后,卧床1年多,胸部两肋一直疼痛不已,左下肺不张,狭窄。后在上海、南京等多家医院诊疗,花去医学费40多万元。从此我失去了劳动能力,晚上难以吃饭,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
  4年多来,我一直申诉无果。而打人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我欲哭无泪,微弱的声音呐喊,多次申诉无人理睬,无奈无助无力,身体的伤痛天天折磨着我,心灵的伤痛也天天挥之不去。
  我向社会呐喊:被人毒打却申诉无门,誰该为我主持公道?
  为申诉冤情,本人强烈要求:
  1、省市卫生局组成相关人士组对连云港市中医院和当事医生对我因外伤引起膈疝的实情作出详细调查,对陈学璋、赵海涛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切除我15*8厘米的膈肌一事做出调查,给我一个说法。
  2、要求连云港市法院委托鉴定机关重新鉴定,鉴定机关应由法院与当事人双方商定同意方可,以求公平公正。
  申诉人:唐根贵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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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your 发表于 2013-1-30 11: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还有这样的医生呀,真是伤天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