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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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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所以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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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无不尽963 发表于 2014-8-8 08:32 楼主就是4-3的业主?为什么要证明你父母没离婚呢? 是的呀,我是业主(父母夫妻共同财产,我是居住权),根本就不需要提供委托书的,但城管局长龙涛说:房子是你爸的,要你爸来才行!于是准备好正规的全权委托书,投述违建也不需要只能业主才能投述。苗长青、胡学宇若大崭新的违建房修在那,我提供各种证据,城管局长龙涛不认,却一直反察我,我住在另外地方,城管不打电话就直接到我住的地方,人没在家, 我说:你们来之前打个电话吧,我等你们,是有什么事吗?或者打电话我过来也行。城管谢局(副局)说:没事,就是想到你家来坐一哈,家里有人不开门哦?门卫说你们在家的麻。 我:什么时候?(又不只有一个出口,城管为什么要到我现在住的地方?我不明白,) 后来城管又来过我现在住的地方,还是也没打电话。 于是我说:我等你们吧,什么时候?..。 结果我们等了一下午,他们却没来~~~~~ ,至今我不知道为什么,是胡某违建,跟我现在住的地方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他们来之前又不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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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从此以后只要交钱南充市就没有违章建筑了,南充市城管局史上最牛的创举!https://t.cn/RPWbV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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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城管局长再让走程序,又走了半年,说交给下面的人了。下面的人说交上面了。找到市城管局,告之不会交上来,让找顺庆城管局。原来一直就在顺庆城管局长龙涛这里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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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你为什么情愿违法处理,也不拆?城管局长说:要不你上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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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简单的违章建筑,13年违建13年投述,南充顺庆城管不拆,现成"历史遗留问题"。.5百多天,几万公里往返 ,人力、精力、财力 ,按指引到各个部门,提供各种材料,走一次又一次程序....申请执行拆除 ,原来还是南充顺庆城管局长 龙涛 批准.原来是忽悠! 谁在保护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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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简单的违章建筑,13年违建13年投述,南充顺庆城管不拆,现成"历史遗留问题"。.5百多天,几万公里往返 ,人力、精力、财力 ,按指引到各个部门,提供各种材料,走一次又一次程序....申请执行拆除 ,原来还是南充顺庆城管局长 龙涛 批准.原来是忽悠! 谁在保护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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