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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清在台江诈骗十亿案 苍天!救救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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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0712365 发表于 2013-2-2 18: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救救我们吧!詹立锦、朱宋飞、詹再生、许仁翔、陈明文等人从2011年9月以来,在福州台江假日酒店四楼非法集资、诈骗逾10亿元,祸之所及哀鸿片野,他们在攫得巨款后,妄图规避法律的追究和清算,分别与老婆离婚,2012年11月,经过一番密谋,故意东窗事发,董事长詹立锦前往国外,真正的策划者朱宋飞和余下几个股东把全部责任往其身上推,而闽清公安局某领导不只是偏袒还是故意无知,可能也是密谋和策划者,竟然装聋作哑,罔顾其分别签名的、私自设立的担保公司协议和非法放贷等事实,除对詹立锦之外的其余诈骗团伙主谋迟迟不与立案,以致这些人仍然逍遥法外,得以从容转移财产和股权,朱宋飞变更法人等,可怜我们这些被詹立锦等诈去血汗钱的在上访和举报时,公安局领导办案人员却向我们索要所谓的证据,强人所难,混淆了线索与证据的意图,弄得我们血本无归,冤无诉处,试问这些执法者为谁执法?你的良知何在?闽清无日月,神州有青天!救救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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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o56 发表于 2013-2-3 04: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呼吁中纪委、公安部、省市主要领导关注闽清特大集资诈骗案,做出重要批示,几个股东跑一个境外批捕一个,马上对许仁翔朱宋飞做出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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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是俺家 发表于 2013-2-3 14: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福建永升实业有限公司非法融资
  诈骗的犯罪事实材料
  詹立锦、詹再生、陈明文、朱宋飞、许仁翔等人以侵占他人资产为目的,未经工商注册,经密谋策划后于2012年元月在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路68号江滨假日酒店4楼成立福建永升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以詹立锦为董事长,詹再生、陈明文、朱宋飞、许仁翔等人分工明确,股权分明,其采取的手段是以高利息为诱饵,在社会上吸收骗取公众存款,后以月息7.5%至15%向急需资金的部分企业放贷,从中牟利,扰乱金融市场。在其非法经营活动受阻,收贷发生困难后变本加历吸储和提现,詹立锦、詹再生、陈明文、许仁翔相继离婚,朱宋飞把股份赠送给詹立锦想逃避责任,把危机转嫁给相关受害者,严重破坏了社会安定稳定。其基本犯罪事实如下:
  一、 有关证据材料。
  1、该公司私刻的公章复印件。
  2、该公司办公地点的照片。
  3、詹立锦与詹再生、陈明文、朱宋飞、许仁翔等人合伙的分工和股权协议书。
  4、打包协议和企业借贷字据。
  二、事实经过
  2011年9月左右詹立锦、詹再生、陈明文、朱宋飞、许仁私刻公章、在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路68号江滨假日酒店4楼成立没有工商注册的福建永升实业有限公司。詹立锦任公司董事长占股份30%。詹再生任公司业务主管协助调配公司资金,董事长外出时签批公司费用占股份20%。陈明文主管公司财务协助詹立锦调配公司资金,其他大金主的资金吸存利率按实支付占股份20%。朱宋飞协助詹立锦、陈明文负责调配公司资金占股份15%。许仁翔主管公司贴现、现场业务、协助调配公司资金占股份15%。该协议于2012年1月1日签订该公司实际是从2011年10月就已开始经营,后来该公司经营过程中是以股东的实际出资分红。各股东在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左右公司资金最多的时候高达人民币10亿元该公司于2012年7月左右开始出现问题,朱宋飞、陈明文在8月到10月以各种名义开展虚假业务从公司抽逃资金两亿多,是从詹立锦农行户头、许仁翔和许仁翔母亲的户头汇的,造成公司无法经营。之后詹立锦、许仁翔、詹再生、陈明文疯狂向社会骗取巨额资金部分还旧债部分个人偷偷转移占为己有。2012年11月17日左右詹立锦和许仁翔跑到澳门躲债造成许多债权人恐慌,后来在经过有声望的债权人劝说詹立锦11月23日回到福州金山融侨水乡大酒店住在605号房间,其他股东朱宋飞、陈明文、詹再生跟其他债权人一起商讨怎么处置债务问题及各种方案。实行三成清账未果,之后实行捆绑打包接管债权、大概25日左右詹立锦从金山融侨水乡大酒店失踪不知去向,但有电话联系。2012年11月25号詹立锦委托其朋友说要钱的只给30%收回借条,要不然一分都没有,有的债权人出于无奈只好勉强答应2012年11月26日詹立锦付给谢建群624万、黄信辉106.5万、黄容华240万、张霞150万、陈晚振400万,一共4735万的欠条只付1520.5万还款。把所有借据都收走的诈骗强逼手段处理债务。11月28日下午詹立锦通知所有债权人到福州五一广场香格里拉大酒店集中,部分债权人在一楼大厅等候,还有部分债权人在1317号房等候。该公司的股东朱宋飞、陈明文、詹再生3人在香格里拉酒店608号客房和部分债权人刘世春、陈雄、陈其峰、许为峰等人一起商量方案,下午3点半朱宋飞提出你们债权人到楼下等候他们三人再商量其他方案等通知,下午4点到5点期间詹立锦的代表:陈洁和黄依铃在统计詹立锦的总债务愿意打包的列个数据、愿意拿三成的列个数据、不愿意打包拿不愿意拿三成的也列个数据,由代表人陈洁和黄依铃传达给詹立锦,所有债权人在香格里拉酒店迟迟得不到他们的回应。其实朱宋飞、陈明文、詹再生、陈洁、黄依铃一伙人是一直在拖延时间包庇詹立锦逃脱。下午5点永升公司同伙确认詹立锦已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登机离开福州了,便把全部责任都推给詹立锦说他们也没有办法了便离开香格里拉大酒店,在此前期间朱宋飞一直是在为詹立锦逃脱争取时间,福建永升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们全部都联系不上了手机也全部关机了。
  詹立锦已出境跑到国外,2012年12月1日詹立锦从国外打电话回来通知他的债权人到台江假日酒店4楼福建永升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和他委派的罗律师进行商量他在公司的债务打包事宜。并登记债权人的名字。2012年12月2日又通知所有债权人到台江假日酒店810客房登记并确认愿意打包的债权人名单和金额并草拟协议书给股东许仁翔陈明文委托的代表陈明锋签字然后给詹立锦确认签字,,2012年12月6日詹立锦委托福州东大路君悦大酒店6楼大成律师事务所刘大明律师电话13905918022跟詹立锦的债权人签定债权处置协议书
  2012年12月2日至2012年12月12月6日期间全公司债务一起打包如下:
  1、甲方:江信武、钱栋伟金额:叁仟捌佰万元整。
  2、乙方:缴汝萍、陈晚振、郭晓莉金额:肆仟叁佰贰拾万元整。
  3、丙方:詹立锦债权人有36人代表为:刘世春、陈雄、陈其锋、刘宜煜、卓文亮等金额:叁亿壹仟万元整。
  4、丁方许仁翔的债权人32人代表为:林可栋、林芳、黄华锋、黄长水金额:叁仟捌佰万元整。
  5、戊方陈明文债权人15人代表为:刘东、陈仕基、张姜明金额:壹亿壹仟万元整。
  五方12月10日签字协议书成立讨债公司。从福建永升实业有限公司放在银行保险柜非法经营的单据取出进行讨债,由于福建永升实业有限公司非法经营的单据都是坏账呆账根本讨不回钱,请求公安机关对福建永升实业有限公司所有股东进行立案调查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补充说明:第一:为什么朱宋飞和詹再生的股份在打包协议书上没了呢?朱宋飞的股份赠送给詹立锦是什么原因请公安机关调查、詹再生和许仁翔私下有经济纠纷被许仁翔划走。第二:部分没有打包的债务人还有1高理杰:叁仟肆佰万元整、2刘文海:陆佰万元整、3黄国进:壹仟壹佰壹拾万元整、4黄国汀:捌佰万元整、5朱义煌:伍佰贰拾伍万元整、6刘国福:壹仟贰佰伍拾万元整、7陈观友:壹佰伍拾肆万、8邹体强:陆拾陆万元整、9陈云:柒拾伍万元整、10谢建群:贰仟零捌拾万元整、11黄信辉:叁佰伍拾伍万元整、12黄溶华:捌佰万元整、13詹礼明:陆佰伍拾万元(以上计:11865万+打包的53920万+朱宋飞和陈明文抽逃资金两亿多+詹立锦手头现金壹亿多共计:拾亿左右。
  报案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