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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农民工工资存顽隅 相关部门提前\"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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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gaozhuanye 发表于 2015-2-4 17: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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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岁尾,在工地上辛劳工作近一年的农民工将陆续返乡。能不能如数揣着自己用辛苦换来的工资回家,成为他们每年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据介绍,从去年底开始,鞍山市公安局开始部署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侦办工作。依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对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安部门各级警种联合作战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中,鞍山市公安机关各警种单位联合作战,把打击重点放在案值巨大、受害人数较多、影响恶劣的重大恶意欠薪逃匿刑事案件。对能够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犯罪嫌疑人,坚决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审判,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全力挽回农民工的经济损失。
  同时,公安部门深入开展基础排查研判预警工作,针对劳动监察部门梳理出的案件线索提前介入,同步收集有关案件证据信息,联合调查处理取证,向企业主做好法律宣传,使企业主明确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可能面临的处罚后果,从而化解社会矛盾。并且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做好相关证据的规范采集,共同做好依法移送立案侦查前各项工作。
  各派出所对欠薪隐患滚动排查,协调公共事业、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对辖区内建筑施工、交通、水利在建工程项目等重点行业定期走访,对其中有拖欠水电费、场租、税款,银行账户资金逐渐减少等准备逃匿的企业和个人,登记造册列为欠薪风险重点单位和个人,防止发生欠薪逃匿案件。
  鞍山市解决农民工工资存顽隅
  然而在笔者的走访中,还是发现了个别存在的问题302位农民工被拖欠1300万元工资讨薪无果被困在零下十几度工地宿舍内无法回家过年。被拖欠农民工代表冯震、邹良峰和笔者反应:我们是在辽宁省鞍山市爱家华府项目施工的302位农民工,该项目的开发商为上海爱家集团公司,建筑商为上海德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爱家华府项目已于2014年8月份停工,现在开发商拖欠建筑商工程款3000万元左右,工地拖欠我们302位农民工工资1300万元左右,我们多次讨要都没有结果。我们农民工被困在辽宁鞍山工地已有6个月,现天气寒冷,已达到零下十几度,宿舍内没有取暖设备,已有多人因此生病。且马上就要到春节,我们讨薪无门,拿不到工钱,无脸面对家中妻儿老小,无法回家过年,已有部分农民工情绪失控。恳请媒体能够给予我们302位农民工伸冤。
  相关部门提前“打招呼”
  早前为了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辽沈晚报刊文登陆了下面这则报道: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让农民工兄弟能够顺利拿到辛苦钱,回家过一个高高兴兴的春节,2014年12月6日下午,鞍山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协同县里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就如何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率先对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治安大队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公安机关十分重视和高度关注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统一领导下,县公安机关将密切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业主,坚决做到“三个来”,即把逃匿的人“请”回来,把欠薪的钱“要”回来,把违法犯罪的“关”起来。
  与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要在企业内部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准备好农民工工资发放资金,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到有能力控制。笔者也希望鞍山市政府相关部门能够提前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爱家华府“打个招呼”,避免事态扩大。
  鞍山市区两级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案件推进会
  随后笔者联系了市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定认真处理,并表示近期已经召开过市区两级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案件推进会,并给笔者展示了会议主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争取尽早解决农民工滞留鞍山讨薪的现实问题,预防农民工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发生,1月9日,市区两级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案件推进会。市劳动监察局及各城区劳动监察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就当前我市面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整体形式进行了分析,各城区通报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化解情况,并对农民工讨薪重点隐患案件做了详细汇报。会议就做好下一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把握工作时间节点。随着春节临近,部分农民工仍滞留鞍山讨薪,极易引发农民工群体性越级上访讨薪事件,两级劳动监察机构要在春节前努力化解剩余案件,坚决消除隐患,力争春节前不发生大规模因农民工工资拖欠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要切实摸清案件底数。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的调处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多下建筑工地排查,多收集信息,要把更深层次的矛盾挖掘出来。对于发现的存在越级上访隐患的案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加强与建委、司法局、公安局、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对于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要及时做好证据采集和移送工作。
  三要注重工作方法。对于目前未化解的拖欠案件,要积极应对,化解案件找准方式方法,每个案件都要拿出化解案件的工作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化解办法。监察员要履职尽责,加强配合,保证到岗到位。各案件办理的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大力开展案件化解工作,并及时汇报案件化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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