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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殡葬改革—乌纱渐欲迷人眼,政绩已然莫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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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0001 发表于 2015-2-7 10: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俗语有云: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但在少数官员的眼中却是:百姓常有而乌纱不常有,所以宁可伤害百姓的利益而要保障自己的乌纱。
某些地方政府眼里只有政绩,所以可以选择粗暴执政。比如强拆民房,城管天天在街上扫荡,而安庆此次强推殡葬改革在我看来就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粗暴执法。
作为政府,作为老百姓的管理者,任何政策出台都要审慎,要有调研,要符合实际情况,不能武断的去行政,否则再好的政策也可能会伤害到百姓的利益。而此次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正是如此。
我们看到,此次自杀的老人中大多都是高龄。他们的观念和认知偏于传统完全是人之常情,连国家在推动法制时还要强调德治,那么这样的政策一刀切后导致老人为了能“睡上棺材”而自杀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德治的精神。棺材与土葬作为中国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种传承,我们不能简单粗暴的进行消灭,纵然这样的政策出发点完全是好的,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那么当听到老人自杀时,官员们作何感想?
之前有媒体报道,推动这项政策的原因之一是土葬后村民祭祀引发山火,很多领导被问责。好吧,那么这样的政策出台究竟是为了保障自己的乌纱?还是为了什么?如果真的是利民的好政策,为什么会逼迫老人为了能体面的安葬而选择在6月1日前死?
列位看官,这真的是“乌纱渐欲迷人眼,政绩已然没良心”。这样的行政与之前刚刚落马的南京市满城拆满城砍的官员季建业有什么区别?无论什么政策,我们都不希望保了乌纱,满了政绩,而要让百姓以死来对抗。何为践踏 ren quan ?这就是其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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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郎土司 发表于 2015-2-7 10: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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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shanfeng 发表于 2015-2-7 11: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火化的殡葬改革,多数地区已经实行了三四十年了,安庆才醒过来,还谈什么政绩?毋庸讳言,很多地方的老百姓都痛恨作威作福的父母官,但是如果以殡葬改革这个理由把当地官员拉下马,这叫黑白颠倒,最后真正遭殃的还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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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shanfeng 发表于 2015-2-7 12: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有媒体报道,推动这项政策的原因之一是土葬后村民祭祀引发山火,很多领导被问责。好吧,那么这样的政策出台究竟是为了保障自己的乌纱?还是为了什么?如果真的是利民的好政策,为什么会逼迫老人为了能体面的安葬而选择在6月1日前死?————————————————————————————土葬祭祀引发山火,烧掉的不仅是官员的乌纱,更重要的是老百姓的性命和财产。至于说“逼迫老人为了能体面的安葬而选择在6月1日前死”,更是没有道理。土葬就体面?火葬就丢人?火葬在很多地区实行三四十年了,国家领导人邓小平等逝世后都是火化,这有什么不体面?安庆的落后实力为什么这么顽固?为什么一些媒体和教授都为他们张目?据说有些棺材价值五六千元,能准备这样的棺木,绝不是一般的老百姓。有钱人,应该带头移风易俗,千万不要用钱去买鬼推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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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郎土司 发表于 2015-2-7 12: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有口棺材就是有钱人,尼玛你这么多年的米饭是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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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抚柳 发表于 2015-2-7 13: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改一个字,乌纱渐欲迷"官"眼.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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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12232 发表于 2015-2-7 14: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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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是头1 发表于 2015-2-7 14: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解决这个问题一点不难,难的是解决自私自利集团。我早说过,关于死人占地的制度问题,现有的办法反而走到相反的道路上去了。第一,现在的公墓是庞大的垄断谋利团伙--既不是公益,也不是企业,基本等同于黑社会码头--为什么?没力气跟煞笔解释。第二,按现有的办法,公墓当然迟早用完,而老百姓自己乱葬,在他们眼里既不合法也会挤占他们的利益--他们希望墓地可以卖一千万一个,甚至一亿一个他们也不嫌多。第三,在现有制度下,谁都不满意,公墓团伙嫌赚的还少,老百姓嫌贵,自己找地葬的被挖骨扬尸,已经不是不满意的问题,而是仇恨。怎么办?说出来也不会有人采纳,因为动了自私团伙的奶酪,但是也得说。第一,现有的公墓仍然可以保留,但是割断与政府的行政关系,破除垄断,第二,开放公益墓地,这样的墓地是这样的:划出一块土地,或者一个山头,绿化,山下建灵堂,灵堂内可祭奠,设立纪念册,如图书,保管期限百年至两百年都可以。按年按姓氏排列,可以记载简单生平,不超过百字,列位可以看出,这个纪念册可以记载的名字那是相对于人来说,一万人,就一百万字,一本词典那样,百万人千万字,百本词典,千万人,千万字,千本词典--这个要多大?几个书柜而已。与时俱进,设立电脑查询,每个纪念堂一个网站或者在纪念堂查,与纪念册的秩序一样,这个电脑里的内容还可比纸质的更细一点。这个容量?那可是海量。一百两百年后清空,那个会有意见?有意见?多保留一百年啥稀奇?好,这样的公益墓地,划出的这块土地或山头,火化后,规定骨灰盒大小,材质为木,不得使用化学防腐,使用自然漆,可以在此范围内任意葬,山上不留任何记号,十年一块轮换,反复覆盖,这个一块墓地葬百万人千万人有何难?关键这样的墓地要低价,维持纪念堂的日常看管即可,一墓不超千元两千元。不需强制买卖强制消费,谁都可以来。要简化方便。第三,在此基础上,海葬花坛葬等等,可以提倡不必强制。第四,乡村有条件的土葬,不必与民为敌,但是全国根据各地风俗规定占地面积不可大彻底杜绝豪华墓地占地大葬,规定水泥硬化面积不得超过一两平方。提倡利用田边地角荒山野地。考察古来葬地,超过百年的野外坟墓其实很少,几十年以后,这样的野外土坟会自然消失。如此一来,既解决活人死人争地问题,也不会制造社会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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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郎土司 发表于 2015-2-7 15: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